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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这片旧村庄将用于“三旧”改造 改造收益将在经联社内部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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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民政府发布一则《关于“三旧”改造涉及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公告》。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汕头市金平区东墩街道南墩经济联合金园路北侧0.6027公顷(折合9.04亩)旧村庄(“三旧”改造涉及)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用于“三旧”改造。
被征收土地位置位于汕头市金平区金园路北侧,被转用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为金平区东墩街道南墩经济联合社。地类为集体建设用地。被征收土地总面积0.6027公顷(折合9.04亩)。该宗土地属“三旧”改造项目用地,被征收土地为金平区东墩街道北墩经济联合社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涉及征地补偿已由改造合作主体汕头市深源金宸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签订的“三旧”改造合作协议中明确,并经金平区人民政府同意,由合作双方自行协商理楚。

公告还提到,该宗用地转用征收后,金平区东墩街道南墩经济联合社实施“三旧”合作改造届时获得收益,应按规定和相关程序制订分配方案,在该经联社内部合理分配。在2019年9月8日之前,各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权利人可到东墩街道南墩经济联合社反映诉求,办理相关手续。


本消息摘自《汕头橄榄台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