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传达 > 本地新闻

本地新闻

倡议书
浏览次数:49

致全市广大业主朋友:

      小区是城市的基本单元,也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建设环境优美、秩序良好、邻里和睦、服务完善的和谐小区,是每一位居民的共同期盼,也是政府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与全体业主义不容辞的责任。目前我市正在开展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履职尽责,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安保、保洁、绿化、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时响应业主诉求等服务,确保小区公共区域干净整洁、设施设备运转良好、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定期组织消防、防汛、电梯困人等演练,确保关键时刻响应迅速、服务到位等。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小区居住品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现向全市物业管理小区业主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遵守管理规约。不侵占公共区域,不私搭乱建,不违规装修,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是家园正常运转的保障,保洁安保、设施维保、绿化养护、消防巡检都需要资金支撑,及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既是履约行为,更是对自己家园、对邻里负责的基本担当。

      二是爱护公共环境。垃圾定点分类投放,文明饲养宠物,不高空抛物,不噪音扰民,不随意停放车辆,共同维护小区整洁与安宁。

      三是注意公共安全。电动自行车不进楼入户、不“飞线充电”,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在楼道堆放杂物,配合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四是友善邻里关系。尊老爱幼,互帮互助,协商解决矛盾,不进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活动,积极支持社区公益和文体活动。

      五是积极参与共治。主动加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对小区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小区治理,带动邻里共建共治,共同监督物业履职,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参与志愿活动,化解物业纠纷,为小区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

      六是理性反映诉求。对物业服务质量有异议时,不采取“拒缴对抗”等方式激化矛盾,应通过业主委员会、社区协商解决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途径理性反映、依法维权。

      和谐的社区不是单方面的付出,而是多方的良性互动。物业服务企业多一分用心,业主朋友多一分配合,小区就会多一分温馨。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各自守好责任田,互相多一份理解与尊重,共同把小区建设成为安全、文明、舒适、温暖的幸福家园。



倡议单位:‌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