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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头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房屋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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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建设工程相关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粤建市函【2021】651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规定,我单位将派核查组对我市房屋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进行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一)材料核查。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登记、专业类别和工作经历内容是否满足要求。企业的专职专业人员材料如:身份证、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技工证、劳动合同、社会基本保险缴纳情况证明、退休人员退休证是否合法有效。企业提供的营业收入发票及对应的施工合同(包括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成果文件是否属实;企业实施的工程是否符合企业资质要求,相关文件中建造师执业信息是否合法有效。
(二)现场核查。核查组到现场询问有关问题,查阅资料原件,收集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收集方式包括:复印原始资料、现场拍摄照片和询问记录等。
(三)核查确认。核查组、被核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房屋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核查表》上共同签字确认。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字的,应出示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拒绝签字的,应在核查表上予以说明。
二、核查对象
本次受检范围为本市具备房屋与市政工程施工资质的所有企业。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动态核查,被抽中企业另行通知。
三、核查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20日。
四、注意事项
为保证此次现场核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核查,并按照附件《房屋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要求准备书面资料。
附件:房屋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6日
房屋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
一、企业信息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验资报告或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企业近3年承接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验收证明、备案资料、工程项目人员清单;
4.企业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二、企业主要人员资料
1.专业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
2.技术负责人的工程序列职称或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对应资质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人员名单及职称证书;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的社保缴费清单;
4.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名单及职称证书;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证明;
6.上述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