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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审查意见的公示(汕住建公示〔2021〕3号)
汕住建公示〔20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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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行政许可的公告》(粤建公告〔2009〕18号)的要求,我局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增项、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升级为800吨)的单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本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逾期不予受理。

      汕头市住建局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邮编:515041,咨询电话:0754-88572050。


      附件: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增项、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升级为800吨)审查意见表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2日



附件:

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增项、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升级为800吨)审查意见表


申请单位:广东正强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十一合村友谊路旁

法定代表人:侯鑫福

检测类别

检测项目

本次申请

审查情况

结论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

升级为800吨

达标

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