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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建材执法抽检第二轮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3094各区县及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严厉打击在工程建设中使用假冒伪劣建材的违法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根据《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我局于今年8月组织开展了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建材执法抽检第二轮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实施方案,本次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第二轮工作主要针对全市各全市各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材生产单位。检查组采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现场见证随机抽取建材等方式,对各企业开展建材执法抽检。
检查组随机抽检了我市10家商品混凝士搅拌站、3家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厂、1家装配式预制构件厂和4家墙体材料厂,共抽取45组建材样品(详见附件)。其中水泥13组、砂15组、外加剂10组、预应力混凝士用钢棒3组、钢筋原材2组、蒸压加气混凝士砌块2组,所有材料样品被检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合格率为100%。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提高认识,继续做好区域内各相关企业的检查监督工作,对存在使用不合格建材产品的企业,要严肃处理;对重点项目、日常检查发现和群众反映较突出问题要作为检查的主要对象,继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研究解决建材打假工作突出问题。
(二)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完善现场取证程序,提高现场取证材料的合法性,强化技术支持手段,实现检验结论和数据的及时共享,理顺违法线索移送和立案反馈等机制,形成打击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合力。
(三)要继续鼓励广大群众举报生产、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建材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举报热线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建材的举报,认真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教育引导消费者提高识假辨假能力。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