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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4211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住建通〔2020〕34号、汕住建规2020003号)精神,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推动办法落地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认真领会当前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迫切要求,在全行业做好《办法》宣贯工作,引导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从根本上转变思想,扎实落实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各项措施,推动《办法》落地落实。各区县(含功能区)住建部门、市质安中心要认真组织单位骨干力量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配合我局下一步开展宣贯和推动落实各项工作。
二、规范标准,确保执法尺度统一
(一)我局根据省住建厅有关指导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形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细则释义及补充说明》(附件1)和《检测机构在汕开展业务人员、场地设施及仪器设备和能力基本要求》(附件2),指导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检测机构在汕开展业务联网登记等业务。各区县(含功能区)住建部门、市区两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对照相关细则要求,统一执法尺度,推动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执法。
(二)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认真对照《办法》及系列配套文件要求,加强内部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对标对表,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检测能力,确保检测能力与业务内容相适应,检测结果准确公正,真正发挥工程质量检测第三方公证作用。外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根据在汕业务内容设立工作机构,配置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检测检验场地、仪器设备和相对稳定的技术队伍,在取得的计量认证范围和“监管平台”监管范围内开展检测业务;检测机构在汕检测业务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加盖检测机构检测专用章和在汕取得的CMA标志。
(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开展(建设部第141号令)规定四个专项和八个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之外质量检测业务的,适用《办法》规定的计量认证和“监管平台”联网要求,并在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下开展业务。
三、强化监管,推动市场有序开放
各区县(含功能区)住建部门、市质安中心及各区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正确认识市场开放与强化监管之间的关系,把事中事后监管作为推动市场有序开放的重要抓手;要把控检测机构是否纳入“监管平台”监管范围,检测报告是否通过“监管平台”出具,检测人员是否真实在岗履职,检测时间和报告出具日期是否符合工程进度实际,检测发现异常情况是否按规定报告并按规范处理,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是否真实有效等重点问题,围绕工程项目现场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场所两个现场,紧盯线下线上两个窗口,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机制,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工程质量检测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工程质量检测诚信评价机制,检测机构在汕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业务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不诚信经营等不良行为的,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根据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推动我市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健康发展。
附件: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细则释义及补充说明
2.检测机构在汕开展业务人员、场地设施及仪器设备和能力基本要求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6日
附件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细则释义及补充说明
(根据省细则及汕头市实际进行补充)
一、检测机构序列和检测类别、项目(方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两个序列。专项检测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等四个类别;见证取样检测为一个类别,包括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土工的见证取样检测;每个类别设若干检测项目(方法)。
(一)专项检测序列
1.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 |
|
1 |
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
平板静载荷试验 |
|
2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静载荷试验 |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 |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荷试验 |
|||
单桩水平静载荷试验 |
|||
高应变动力检测 |
|||
3 |
桩身完整性检测 |
低应变法 |
|
声波透射法 |
|||
钻孔取芯法 |
|||
4 |
锚杆锁定力检测 |
锚杆抗拔试验 |
注:申请桩基检测项目资质时,必须同时具备桩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至少一种方法。
2.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 |
1 |
混凝土强度检测 |
回弹法 |
钻芯法 |
||
后装拔出法 |
||
超声回弹综合法 |
||
2 |
砂浆强度检测 |
回弹法 |
贯入法 |
||
3 |
砌体强度检测 |
原位轴压法 |
原位单剪法 |
||
4 |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
无损检测法 |
5 |
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
载荷试验法 |
6 |
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
抗拔试验 |
注:黑体字项目为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专项资质必须开展的检测项目(方法)。
3.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序号 |
检测项目 |
1 |
建筑幕墙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 |
2 |
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
注:黑体字项目为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专项资质必须开展的检测项目。
4. 钢结构工程检测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 |
备注 |
|
1 |
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 |
射线法 |
|
|
超声波法 |
|
|||
磁粉法 |
|
|||
渗透法 |
|
|||
2 |
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 |
|
|
|
3 |
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
节点承载力 |
|
钢结构节点 |
预拉力 |
|
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
||
楔负载 |
|
|||
扭矩系数 |
|
|||
抗滑移系数 |
|
|||
承载力 |
|
|||
4 |
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
|
|
注:黑体字项目为 钢结构工程检测专项资质必须开展的检测项目(方法或参数)。
(二)见证取样检测序列
序号 |
检测项目 |
|
1 |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
|
2 |
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
|
3 |
砂、石常规检验 |
|
4 |
混凝土、砂浆性能检验 |
混凝土性能检验 |
砂浆性能检验 |
||
5 |
土工 |
土壤 |
路基路面 |
||
6 |
混凝土掺加剂 |
|
7 |
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 |
|
8 |
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
沥青 |
沥青混合料 |
注:黑体字项目为申请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必须开展的检测项目。
二、检测机构资质条件
(一)检测机构基本条件:
1、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
2、注册资本符合以下规定:
(1)申请专项检测多类多项(含多类单项)或一类多项(含一类单项)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申请见证取样检测质量检测资质的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3)同时申请专项检测(含多类多项、多类单项、一类多项、一类单项)和见证取样检测质量检测资质的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80万元人民币。
3、所申请资质的检测项目(方法)应通过计量认证,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各检验参数及方法对应的执行标准应现行有效(执行国家和省现行标准规范要求),且满足工程质量控制的需要。
4、检测机构检测人员(直接从事检验测试、报告编写、校对、审核的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1)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原则上按经济不发达县区)的检测人员可不少于6人;
附注1:“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者设计经历的检测人员”,是指检测人员必须具备住建部门核准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施工、监理、设计单位从事技术工作3年以上,持具有相应资格的省级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合格证。
附注2:本文及相关附表中“工程类相关专业”是指与拟开展的检测项目对应的工程类专业。
(2)检测人员必须持具有相应资格的省级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合格证;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单位);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专项检测类别的检测人员不得同时从事四种或者四种以上检测项目(方法)的检测工作(检验测试、报告编写、校对、审核等)。
附注1:按省统表,检测报告应有四级以上签名。四级签名报告编写与校对或审核应为不同持证人员,批准人可不持证;五级签名检验测试、报告编写可为同一人(有特殊要求除外,比如桩基抽芯机长证),报告编写与校对或审核应为不同持证人员,批准人可不持证;特殊情况下如仅有三级签名,则批准人应持证。
附注2:检测人员兼项限制中的检测项目划分
类别 |
检测项目 |
备注 |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划分为4个检测项目 |
1 |
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
见证取样序列检测人员不在此限。 |
2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
3 |
桩身完整性检测 |
||
4 |
锚杆锁定力检测 |
||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划分为4个检测项目 |
1 |
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检测 |
|
2 |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
||
3 |
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
||
4 |
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
||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划分为2个检测项目 |
1 |
建筑幕墙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 |
|
2 |
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
||
钢结构工程检测类划分为4个检测项目 |
1 |
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 |
|
2 |
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 |
||
3 |
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
||
4 |
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
附注3:检测机构应当列明人员及从事检测项目分工明细表。
附注4:省内认可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颁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检测员培训合格证》;对钢结构工程检测类专项检测人员,可以认可中国无损检测学会、中国船级社等国家级协会的认定证书;省外其他机构出具的培训合格证应提供由出证机构所在地省级以上住建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证明其有效性。
5、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专项检测序列机构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类别 |
检测项目(方法) |
场地及 环境 |
主要仪器设备 |
人员条件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 |
①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桩的承载力检测(②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③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荷试验、④单桩水平静载荷试验、⑤高应变法); 桩身完整性检测(⑥低应变法、⑦钻孔取芯法、⑧声波透射法); ⑨锚杆锁定力检测。 |
办公、试验室面积应满足检测业务需要。 |
①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②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满足申报最大试验荷载的钢平台(包括主、次梁等),并提交钢平台承载力验算书,千斤顶须根据最大试验荷载及主梁情况配备,配套的百分表、基准梁、油泵、计算机等其它配备设备。 ③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荷试验: 300kN、600kN、1000kN、3000kN、4000kN千斤顶各一台,抗拔锚夹具和反力架一套。 ④单桩水平静载荷试验: 100kN、200kN、300kN、1000kN千斤顶各一台。 ⑤高应变法:符合高应变技术规定要求(即符合《基桩动测仪》JG/T3005中规定的二级标准)的试桩仪器至少2套,可正常使用的应力传感器和加速度传感器各4个以上。S1级精度的精密水准仪一台;整体式重锤必须满足《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技术要求,重量小于或等于50kN、大于50 kN的至少各一个,并配套的锤架、脱钩装置;计算机以及拟合法、CASE法分析软件等其它配套设备。 ⑥低应变法:符合《基桩动测仪》JG/T3005中规定的二级标标准的动测仪器至少2套,配备测振动传感器(速度或加速度)至少2个,满足不同桩型测试要求的激振锤3个以上,计算机等其它配备设备,并配备相关数字处理软件(包括滤波、快速付氏变换等功能)。 ⑦钻孔取芯法:高转速液压钻机2台,足够的金刚石钻头、单动双管钻具、扩孔器、水泵和泥浆泵,标准贯入试验装置,扶正器、反循环装置、测斜仪、芯样加工设备,压力试验机,计算机等其它配套设备等。 ⑧声波透射法: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中对声波透射法技术规定要求且具有波列存贮功能的数字化非金属超声波仪器至少2套,可正常使用的配套的径向换能器2套以上;分析软件、计算机等其它配套设备等。 ⑨锚杆锁定力检测:穿心千斤顶及配套设备等2套。 |
检测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每检测项目(方法)持证上岗编审人员不得少于3人(钻孔取芯法机长、编审人员还应分别取得机长、编审(不少于3人)培训证); 报告编写人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者中级职称;报告审核人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附注:具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人员若在报告上签字,应持证,其他情况可放宽到暂不持证。 |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类 |
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①混凝土回弹法、②混凝土钻芯法、③混凝土后装拔出法、④混凝土超声回弹综合法、⑤砂浆回弹法、⑥砂浆贯入法、⑦砌体原位轴压法、⑧砌体原位单剪法等); 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⑩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⑾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
办公、试验室面积应满足检测业务需要。 |
配备不少于以下数量(含本数)的主要仪器: ①混凝土回弹法:回弹仪5台,率定仪1台,碳化深度测定仪5台。 ②混凝土钻芯法:混凝土钻芯机2台、钢筋位置测试仪2台、混凝土芯样切割仪器1台、万能试验机1台。 ③混凝土后装拔出法:拔出检测设备2套。 ④混凝土超声回弹综合法:非金属超声仪2台、回弹仪5台、率定仪2台、碳化深度测定仪5台。 ⑤砂浆回弹法:回弹仪5台,率定仪1台。 ⑥砂浆贯入法:砂浆贯入仪2台(含贯入深度测定仪2台)。 ⑦砌体原位轴压法:原位压力机1台。 ⑧砌体原位单剪法:千斤顶、荷载传感器、数字荷载表等1套。 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钢筋保护层检测设备2套。 ⑩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荷重块或千斤顶及加载设备1套、反力架1套、位移传感器或百分表9个、数据采集仪1台、水平仪1台、读数显微镜1台。 ⑾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锚杆拉力计2台或穿心千斤顶及其配套设备2套。 |
检测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每检测项目(方法)持证上岗检测人员不得少于3人; 报告审核人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者中级职称。 附注:具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人员若在报告上签字,应持证,其他情况可放宽到暂不持证。 |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
①建筑幕墙的气密性(空气渗透性能)、水密性(雨水渗漏性能)、抗风压性能、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 ②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
办公、试验室面积应满足检测业务需要。 |
① 建筑幕墙的气密性(空气渗透性能)、水密性(雨水渗漏性能)、抗风压性能、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幕墙物理性能静压试验箱、风机系统、稳定周期波动风压系统(周期3s)、符合GB/T15228要求的喷淋系统、压力传感器、U型管压力计、气流量测量系统、转子流量计、位移计、平面位移装置等各1套。 ② 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数显式电子拉力机,水-紫外线试验箱、标准状态养护间、双搅拌混合机(用于双组分试样制作)、去离子蒸馏水。 |
检测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 每检测项目持证上岗检测人员不得少于3人; 报告审核人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
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
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①射线法、②超声波法、③磁粉探伤法④渗透检测等) ⑤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 ⑥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⑦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
办公、试验室面积应满足检测业务需要。 |
①射线法:X射线探伤机1台、暗室及暗室处理设备1套。 ②超声波法:有自动记录功能的金属超声波探伤仪2台(套)。 ③磁粉探伤法:磁粉探伤仪2台(套)。 ④渗透检测:渗透液、显像剂等。 ⑤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最少应具备:涡流涂层测厚仪1台(套)、电磁涂层测厚仪1台(套)。 ⑥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万能试验机、节点试验及楔负载专用夹具、硬度计、高强螺栓紧固轴力传感器、高强螺栓力智能检测仪、扭力板手等各1台(套)。 ⑦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水平、垂直位移测量设备各2套。 |
检测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每检测项目(方法)持证上岗检测人员不得少于3人; 报告审核人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者中级职称;射线法、超声波法的报告编审人还应具备相应检测方法报告编审上岗证或Ⅱ级以上无损检测证。 附注:具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人员若在报告上签字,应持证,其他情况可放宽到暂不持证。 |
(三)见证取样检测序列机构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人员条件:
(1)检测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边远的县(区)可不少于2人。
(2)每检测项目持证上岗检测人员不得少于3人,边远的县(区)可不少于2人;
(3)报告审核人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者中级职称。
二、所申请项目满足下表中相应条件:
类别 |
检测项目 |
应具备的检验参数及方法 (以下参数必须通过计量认证,否则不通过该检测项目的资质核准) |
试验场地及环境 |
必备的主要仪器设备 |
备注 |
见证取样检测类 |
一.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
强度 安定性(沸煮法或雷氏法) 凝结时间 细度 比表面积 |
不少于30m2,其中要求恒温的养护室、成型室、破型室面积不少15 m2 |
天平、水泥胶砂跳桌、水泥稠度测定仪、沸煮箱、雷氏夹测定仪、水泥胶砂搅拌机、水泥净浆搅拌机、水泥胶砂振实台、干燥箱、水泥细度负压筛、水泥抗折试验机、压力试验机、标准养护设备等各1套。 |
|
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
屈服强度 抗拉强度 伸长率 弯曲试验 |
不少于40m2 |
300kN、600kN、1000kN拉力试验机(或液压式万能材料试验机)、弯曲试验机(液压式万能材料试验机)等各1台套。 |
拉力试验机采用数据自动采集系统进行数据处理的, 拉力试验机应至少配置最大拉力≤300kN、600kN-1000kN各1台套。 |
|
三.砂、石常规检验 |
颗粒级配 含泥量、泥块含量 压碎指标 针片状含量 表观密度 堆积密度 砂氯离子含量 |
不少于20m2 |
天平、台秤、容量瓶、滴定管、容重桶、碎石针片状规准仪、碎石压碎指标测定仪、电热鼓风干燥箱,振筛机、砂石筛等各1套。 |
|
|
四.混凝土、砂浆性能检验 |
砂浆基本性能 混凝土拌合物性能 混凝土力学性能 混凝土抗渗性能 |
不少于40m2,其中要求恒温恒湿的标准养护室不少于10m2 |
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台、台秤、砂浆稠度仪、混凝土坍度筒、混凝土拌合物凝结时间测定仪、混凝土拌合物含气量测定仪、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混凝土抗渗仪、压力试验机、混凝土试模、砂浆试模、抗渗试模等各1套。 |
检测机构应采用自动采集进行数据处理压力试验机应配置为:2000kN,300kN各一台。 |
|
五.简易土工试验(①土壤试验、②路基路面土工试验) |
①土壤 含水率试验 密度试验 标准击实试验 ②路基路面 厚度 压实度 承载能力(弯沉试验) 抗滑性能 |
不少于20m2 |
电子秤、烘箱、环刀、击实仪、贝克曼梁、百分表、灌砂筒(φ100mm,φ150mm)、千斤顶、密度测定器等各1套。厚度检测宜配备道路用抽芯机,路面材料试验机(配测力环,≤60 kN)。 |
|
|
六.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
固含量(含水量) 密度、细度 氯离子含量 PH值 总碱量 硫酸钠含量 含气量 减水率 泌水率比、压力泌水率 坍落度保留值、增加值 凝结时间差 抗压强度比 收缩率比 钢筋锈蚀 |
不少于40m2,其中要求恒温恒湿的标准养护室不少于10m2,低湿度恒温室(湿度:60%±5%,温度:20℃±2℃)不少于10m2,化学分析试验室不少于10m2。 |
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台、台秤、混凝土坍度筒、混凝土拌合物凝结时间测定仪、混凝土拌合物含气量测定仪、压力试验机、混凝土收缩测长仪、钢筋锈蚀检测设备、天平、烘箱、酸度计、高温炉、火焰光度计、压力泌水率仪等各1套。 |
||
七.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 |
抗拉强度 最小破断荷载 规定非比例延伸荷载 伸长率 弹性模量 洛氏硬度 |
不少于20m2 |
钢绞线拉力机(液压式万能材料试验机、配专用夹具)、洛氏硬度仪等各1套 |
||
八.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①沥青检验、②沥青混合料检验) |
①沥青 延度 针入度 软化点 旋转薄膜加热试验 ②沥青混合料 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 沥青混合料沥青含量 沥青混合料矿料级配试验 沥青混合料车辙试验(或沥青混合料配合比) |
不少于30m2 |
沥青延度仪,沥青针入度仪,沥青软化点仪,旋转薄膜烘箱,、马歇尔试验仪,马歇尔电动击实仪、沥青混合料搅拌机,恒温水浴箱,天平,卡尺,离心抽提仪(回流抽提仪),车辙试样成型机,自动车辙试验仪,鼓风干燥箱等各1套。 |
附件2:
检测机构在汕开展业务人员、场地设施及仪器设备和能力基本要求
检测机构应具备以下检测能力基本条件,方可视为人员、场地、仪器设备和能力满足在汕开展相应检测业务活动的需要。
一、能力要求
外地检测机构应在汕头市设立工作机构。在汕工作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在计量认证范围内承接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检测机构在汕工作机构应具备不少于见证取样检测类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土砂浆性能检验4种检测项目。
二、人员要求
检测机构在汕工作机构检测人员(直接从事检验测试、报告编写、校对、审核的人员)应符合以下规定:
(1)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
(2)检测人员必须持具有相应资格的省级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合格证;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检测人员不得同时从事四种或者四种以上检测项目(方法)的检测工作(检验测试、报告编写、校对、审核等),每个检测项目不得少于3名检测人员。按省统表,检测报告应有四级以上签名。四级签名报告编写与校对或审核应为不同持证人员,批准人可不持证;五级签名检验测试、报告编写可为同一人(有特殊要求除外,比如桩基抽芯机长证),报告编写与校对或审核应为不同持证人员,批准人可不持证;特殊情况下如仅有三级签名,则批准人应持证。
(3)驻汕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CMA授权签字人、在汕开展的检测业务检测报告签名人员必须常驻汕头市,并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上登记,相应人员的职称、执业资格和培训合格证与资质要求相同。
三、场地设施要求
(一)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在汕头市内有固定的试验工作场所,各检测项目分区明确,分区面积与资质要求相同。专项检测机构应具备满足检测要求的试验及办公场所等基本条件,有用于设备及必要工具存放的空间。
(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使用检测信息系统并接入“监管平台”的条件。
(三)有明确的档案存放空间和相应的档案安全措施。
(四)租赁的试验工作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物业的产权证明,租赁合同覆盖工作机构计量认证许可期限。
四、仪器设备要求
(一)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工作机构主要仪器设备要求如下:
1.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项目
①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②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吨位标示,另见静载吨位分级条件):满足申报最大试验荷载的钢平台(包括主、次梁等),并提交钢平台承载力验算书,千斤顶须根据最大试验荷载及主梁情况配备,配套的百分表、基准梁、油泵、计算机等其它配备设备。
③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荷试验: 300kN、600kN、1000kN、3000kN、4000kN千斤顶各一台,抗拔锚夹具和反力架一套。
④单桩水平静载荷试验: 100kN、200kN、300kN、1000kN千斤顶各一台。
⑤高应变法:符合高应变技术规定要求(即符合《基桩动测仪》JG/T3005中规定的二级标准)的试桩仪器至少2套,可正常使用的应力传感器和加速度传感器各4个以上。S1级精度的精密水准仪一台;整体式重锤必须满足《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技术要求,重量小于或等于50kN、大于50 kN的至少各一个,并配套的锤架、脱钩装置;计算机以及拟合法、CASE法分析软件等其它配套设备。
⑥低应变法:符合《基桩动测仪》JG/T3005中规定的二级标标准的动测仪器至少2套,配备测振动传感器(速度或加速度)至少2个,满足不同桩型测试要求的激振锤3个以上,计算机等其它配备设备,并配备相关数字处理软件(包括滤波、快速付氏变换等功能)。
⑦钻孔取芯法:高转速液压钻机2台,足够的金刚石钻头、单动双管钻具、扩孔器、水泵和泥浆泵,标准贯入试验装置,扶正器、反循环装置、测斜仪、芯样加工设备,压力试验机,计算机等其它配套设备等。
⑧声波透射法: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中对声波透射法技术规定要求且具有波列存贮功能的数字化非金属超声波仪器至少2套,可正常使用的配套的径向换能器2套以上;分析软件、计算机等其它配套设备等。
⑨锚杆锁定力检测:穿心千斤顶及配套设备等2套。
2.主体结构工程
①混凝土回弹法:回弹仪5台,率定仪1台,碳化深度测定仪5台。
②混凝土钻芯法:混凝土钻芯机2台、钢筋位置测试仪2台、混凝土芯样切割仪器1台、万能试验机1台。
③混凝土后装拔出法:拔出检测设备2套。
④混凝土超声回弹综合法:非金属超声仪2台、回弹仪5台、率定仪2台、碳化深度测定仪5台。
⑤砂浆回弹法:回弹仪5台,率定仪1台。
⑥砂浆贯入法:砂浆贯入仪2台(含贯入深度测定仪2台)。
⑦砌体原位轴压法:原位压力机1台。
⑧砌体原位单剪法:千斤顶、荷载传感器、数字荷载表等1套。
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钢筋保护层检测设备2套。
⑩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荷重块或千斤顶及加载设备1套、反力架1套、位移传感器或百分表9个、数据采集仪1台、水平仪1台、读数显微镜1台。
⑾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锚杆拉力计2台或穿心千斤顶及其配套设备2套。
3.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①建筑幕墙的气密性(空气渗透性能)、水密性(雨水渗漏性能)、抗风压性能、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幕墙物理性能静压试验箱、风机系统、稳定周期波动风压系统(周期3s)、符合GB/T15228要求的喷淋系统、压力传感器、U型管压力计、气流量测量系统、转子流量计、位移计、平面位移装置等各1套。
② 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数显式电子拉力机,水-紫外线试验箱、标准状态养护间、双搅拌混合机(用于双组分试样制作)、去离子蒸馏水。
4. 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①射线法:X射线探伤机1台、暗室及暗室处理设备1套。
②超声波法:有自动记录功能的金属超声波探伤仪2台(套)。
③磁粉探伤法:磁粉探伤仪2台(套)。
④渗透检测:渗透液、显像剂等。
⑤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最少应具备:涡流涂层测厚仪1台(套)、电磁涂层测厚仪1台(套)。
⑥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万能试验机、节点试验及楔负载专用夹具、硬度计、高强螺栓紧固轴力传感器、高强螺栓力智能检测仪、扭力板手等各1台(套)。
⑦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水平、垂直位移测量设备各2套。
5.见证取样检测类
①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天平、水泥胶砂跳桌、水泥稠度测定仪、沸煮箱、雷氏夹测定仪、水泥胶砂搅拌机、水泥净浆搅拌机、水泥胶砂振实台、干燥箱、水泥细度负压筛、水泥抗折试验机、压力试验机、标准养护设备等各1套。
②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300kN、600kN、1000kN拉力试验机(或液压式万能材料试验机)、弯曲试验机(液压式万能材料试验机)等各1台套。
③砂、石常规检验:天平、台秤、容量瓶、滴定管、容重桶、碎石针片状规准仪、碎石压碎指标测定仪、电热鼓风干燥箱,振筛机、砂石筛等各1套。
④混凝土、砂浆性能检验: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台、台秤、砂浆稠度仪、混凝土坍度筒、混凝土拌合物凝结时间测定仪、混凝土拌合物含气量测定仪、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混凝土抗渗仪、自动采集进行数据处理压力试验机(2000kN,300kN)、混凝土试模、砂浆试模、抗渗试模等各1套。
⑤简易土工试验(①土壤试验、②路基路面土工试验):电子秤、烘箱、环刀、击实仪、贝克曼梁、百分表、千斤顶、灌砂筒(φ100mm,φ150mm)(压实度检测)、密度测定器、厚度检测宜配备道路用抽芯机、路面材料试验机(配测力环,≤60 kN)等各1套。
⑥混凝土掺加剂检验: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台、台秤、混凝土坍度筒、混凝土拌合物凝结时间测定仪、混凝土拌合物含气量测定仪、压力试验机、混凝土收缩测长仪、钢筋锈蚀检测设备、天平、烘箱、酸度计、高温炉、火焰光度计、压力泌水率仪等各1套。
⑦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钢绞线拉力机(液压式万能材料试验机、配专用夹具)、洛氏硬度仪等各1套。
⑧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①沥青检验、②沥青混合料检验):沥青延度仪,沥青针入度仪,沥青软化点仪,旋转薄膜烘箱,马歇尔试验仪,马歇尔电动击实仪、沥青混合料搅拌机,恒温水浴箱,天平,卡尺,离心抽提仪(回流抽提仪),车辙试样成型机,自动车辙试验仪,鼓风干燥箱等各1套。
⑨其他见证取样项目按计量认证要求配备相应仪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