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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民法典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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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具有重要的里程碑式意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普法责任,加大普法力度,切实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让《民法典》走入日常生活,走进群众心中,提高群众知法、遵法、守法意识,7月份,市住建局认真根据市普法办的工作部署,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系列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7月上旬,局质安科、市质安中心工作人员冒着高温酷暑赶赴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龙光世纪商务中心三期、汕头市中医院易地改造扩建项目、第三届亚青会汕头正大体育馆改建工程项目、汕头华润中心三期万象城B区等建设项目工地,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现场通过张贴《民法典》相关宣传海报、从施工工人相关需求入手,讲解民法典对老百姓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各项规定,引导民工知法、懂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切实行动为下阶段民法典的全面施行做好铺垫。
      7月中下旬,局房地产市场科赶赴汕头市汇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泰地产、龙光地产、汕头拓茂房地产有限公司等楼盘售楼处进行民法典及创文法治宣传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在现场发放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律法规资料,耐心向售楼处工作人员宣讲《民法典》及《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的相关规定,张贴民法典学习宣传系列挂图,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优势,进一步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遵法守法意识,共同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







本信息来自汕头橄榄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