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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汕住建公示〔2019〕112号)
汕住建公示〔2019〕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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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的条件、标准,我局对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本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逾期不予受理。

      市住建局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邮编:515041,联系电话:0754-88566513。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4日



附表:


汕头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情况表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广东柏亚化妆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

胡粉玉

注册资本

2500万元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4405007398925299

二、企业有职称的专业人员情况

序号

姓  名

职      称

证   书   号

1

张铮宏

建筑学工程师

粤中职证字第1805003001837号

2

刘一帆

建筑学助理工程师

粤初职证字第1805116000475号

3

林斯翼

建筑设计助理工程师

粤初职证字第1805110000626号

4

丁 洁

会计专业初级职称

编号:NO.12117655

5

陈金霞

会计专业初级职称

编号:NO.05040967

三、企业开发用地情况

开发用地            地  址

柏亚化妆品公司“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方案”项目

批准       文号

汕府办〔2019〕47号

汕金府办复〔2019〕78号

汕金平工低2019第001号

四、审查意见

申请资质                   等  级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

意  见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