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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要求兑付市住房建设债券有关事宜的通告(汕房金通[2019]20号)
汕房金通[2019]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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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办理兑付市住房建设债券的单位:

      根据汕头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1992年12月《关于印发<汕头市住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四个房改配套规定的通知》(汕房改〔1992〕06号)中《汕头市住房建设债券发行和认购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精神,在1993房改售房期间各单位从出售公有住房回收资金中,扣除5%统筹金后剩余的资金40%购买(即出售公有住房38%资金)由建行汕头市分行代理发行的市住房建设债券。该项债券按照规定在购买三年后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逾期不另计息) 本息一次偿还,并转入单位的住房基金账户。经核实到2019年4月底还有部分单位所购买的该项债券尚未办理兑付(详见各单位市住房建设债券尚未办理兑付明细表),现通告如下:

      一、请尚未办理兑付的单位按本通告的要求,持当时购买该项债券的“汕头市住房建设债券收款单”原件,同时提供本单位住房基金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等资料,尽快前往建行汕头协华支行办理兑付手续,兑付款项划入本单位的单位住房基金账户。

      二、单位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致单位名称更改的,应提供有关文件依据(加盖公章),原件校核。

      三、无法提供“汕头市住房建设债券收款单”的单位,可提供“住房建设债券交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兑付责任承诺证明书》(加盖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章),原件校核。

            无法提供“汕头市住房建设债券收款单”及“住房建设债券交款凭证”的单位,亦可直接提供《兑付责任承诺证明书》,企业的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校核),办理兑付手续,但应承担相应兑付过错责任。

      特此通告

      附表:各单位市住房建设债券尚未办理兑付明细表4张


      建行汕头协华支行地址:中山路130号协华大厦一楼

      建行汕头分行联系电话:88555970   88926120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8233187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