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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智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汕住建〔2019〕48号)
汕住建〔2019〕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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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经核对有关资料,汕头市智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申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过程中,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该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