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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2019年度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粤建科函〔2019〕4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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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城管、市政、园林、环卫、水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为完善广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标准制订、修订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范围

(一)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不具体,且需要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作出统一规定的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可申请制定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二)申报项目应紧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符合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向。优先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城市综合管廊、污水垃圾处理、城市轨道交通、历史建筑保护、老旧小区改造、市政维护、工程质量安全、抗震防灾、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以及经我厅组织复审需要修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和列入2018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预备项目的工程建设标准。

二、申报要求

(一) 标准由主编单位进行申报,主编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过与申报项目相对应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或科研任务,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建设经验、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协调解决标准编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二)申报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生产和建设的实践经验;

2.科研成果应经过鉴定或实践验证,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

3.不与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重复或矛盾;

4.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编制经费已落实。

(三)对列入2018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预备项目的

标准,应按程序重新提交立项申请,并对预备以来标准技术的成熟度和适用性等方面的完善情况进行补充说明。

(四)对现行标准的修订,原则上鼓励原主编单位申报,若其他单位申报,应在单位名称后注明“非原主编单位”字样。

(五)本次申请立项的标准原则上最迟应在2020年底前提交报批稿。对于无正当理由拖延标准编制时间,不能按期完成我厅下达的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原则上2年内不再批准该标准的主编单位主编我省的其他标准。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进入“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http://113.108.219.13:8086/),点击右上角“登录”后,进行注册(已注册的单位可直接登录),并填写申报内容。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

(二)纸质文件制作。网上申报提交后生成《广东省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下载并打印一式三份,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标准全部主编单位和参编单位公章。签章完毕的纸质《广东省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需扫描成PDF或JPG格式,上传至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江泽涛

联系电话:020-83133643

电子邮箱:gdgcjsbz@126.com

联系人:省建设科技与标准化协会 彭娟

联系电话:020-87259981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省建科院新办公楼201室

电子邮箱:gdjskb@gdjskb.com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