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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头市住建局关于濠江区“1·3”海上风电智能制造项目一工人高坠死亡事故的通报
汕住建〔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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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总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9年1月3日19点左右,濠江区一施工工地一名工人坠落摔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现将事故基本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事故情况

2019年1月3日19点左右,濠江区海上风电智能制造项目一名工人从高处摔下,伤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事故项目位于濠江区广澳街道广澳物流园片区B01地块,由濠江区城建环保局发放施工许可证并负责日常监督管理,该项目于2018年8月开工建设,建筑面积27295平方米。项目建设单位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周国良,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曹健敏,监理单位上海博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陈光磊。

二、深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濠江区“1·3”海上风电智能制造项目高坠事故教训深刻,暴露出濠江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仍存在诸多漏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仍然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仍存在重形式轻内容、检查不深入、重点不突出等问题,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针对上述问题,我局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立即停工整顿事故企业承建项目。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汕头市范围内的所有在建项目立即停工整顿,开展排查,建立台账,闭环整治,确认符合生产条件并由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签字后,方可向项目所属安监机构申请复工,经项目所属安监机构全覆盖复查,确认安全隐患已排查整改,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方可复工。

(二)濠江区管所有项目落实停工整顿。濠江区城建环保局要深刻查摆在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监管的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停工整顿,确认安全隐患已排查整改,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方可同意复工。

(三)迅速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结合前阶段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基础上,突出岁末年初和机构改革期间这一特殊节点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开展一次“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排除。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总站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做到项目核查全覆盖,复工确认全覆盖。

(四)落实责任,依法追责。濠江区城建环保局要立即对涉事施工总包单位启动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严肃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坚决做到“四不放过”。各区县、功能区主管部门、市安监总站要始终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对事故隐患实行“零容忍”,在标准和原则面前寸步不让,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实行“顶格处罚”。我局将适时督查各区县落实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对相关责任主体整改不及时、效果不到位的部门和企业,一律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抓好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双落实,努力确保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