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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汕头市燃气专项规划(2016—2030年)》规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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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已组织编制完成《汕头市燃气专项规划(2016-2030年)》,为推进城乡规划公众参与,规范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工作,进一步完善《汕头市燃气专项规划(2016—2030年)》,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及群众意见,现按程序对《汕头市燃气专项规划(2016—2030年)》规划成果进行公示,主动公开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10月11日,公示期30天。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管理科反馈(通讯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邮编:515041,联系电话:0754—88566295,电子邮箱:stzjjrqk@163.com)。

附:汕头市燃气专项规划(2016—2030年)说明书(公示稿)及公示图纸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