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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2018年在汕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业务机构的补充公示 汕住建公示〔2018〕67号
浏览次数:4291根据《关于加强对我市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市场管理的通知》(汕住建通〔2016〕44号)要求,我局通过《关于2018年在汕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业务机构的公示》(汕住建公示〔2018〕33号)进行公示。经核查,同批申请告知公示的深圳市华升安全检验有限公司不在我市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名单内,现对其进行补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检验检测机构应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安监总站上报上季度在汕开展检验检测业务情况。公众若发现检测机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检测结果,以及存在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等不诚信行为,可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总站反映。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总站要加强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要上报我局予以清出我市建筑起重机械检测市场;涉及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检测机构及其检测人员的法律责任。
汕头市住建局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邮编:515041,咨询电话:0754-88572050。
附件:2018年在汕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业务机构名单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