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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建筑起重机械管理
浏览次数:1794----建筑起重机械需“体检”合格才能上岗
为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安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等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广州“7·22”塔吊倒塌较大事故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摸清建筑起重机械机体状况,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减少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市安监总站于近日组织开展了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该站立足管理实际,创新监管方式,除了对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及运行、安装拆除、顶升加节、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外,还专门委托第三方(广东省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对该站所监管项目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机械性能“体检”。
本次排查整治重点主要包括:安装、拆除、顶升、附着作业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是否按要求制定相应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产权备案、安(拆)告知程序,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自检、检测、联合验收和使用登记;是否配备专职的机械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司机、指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指挥、司索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故意致使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是否擅自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起重机械的连接螺栓是否齐全有效,结构件是否开焊和开裂,连接件是否磨损和塑性变形,零部件是否达到报废标准;移动式起重机械是否组织进场验收、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等。
本次共检查建筑起重机械125台套,从所检查项目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来看,总体情况正常,大多数施工单位起重机械管理情况较好,但也发现部分项目起重机械存在较多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附着预埋件螺栓漏装、零件缺失,个别部件螺栓长度不足;个别零部件防松止退等装置缺失或随意用其他部件代替;个别重要安全装置缺失或失效;个别设备附着装置现场制作,且焊接质量无法保证、部分焊接方式不符合要求;部分设备转动部位润滑不足,部分部件螺栓松动、防撞胶缺失、弹性胶失效;个别起重机械临时用电不够重视,存在电缆破损或电器异常等现象;基础部分积水严重等。
对此次专项检查情况,市安监总站分别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要求各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检测、验收、使用、维保等环节的管理。严格落实建筑安装(拆卸)程序管理和机械顶升(加节)、移位后验收管理,规范安拆行为;强化机械日常维护保养,建立落实机械每日岗前检查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审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加大监管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起重机械状况完好,保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稳定运行。
(市安监总站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