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高新区规建局、保税区公共事业局、海湾新区规建局,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市建筑业协会,各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927号)要求,现将《汕头市房屋市政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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