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传达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汕头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深刻汲取江西“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汕住建〔2016〕175号)
浏览次数:1518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市质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系列会议、省住建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2016〕3313号)和市府办《关于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紧急通知》(汕府办传〔2016〕121号)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管理,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明年三月底,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将《深刻汲取江西“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2月1日
深刻汲取江西“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系列会议、省住建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2016〕3313号)和市府办《关于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紧急通知》(汕府办传〔2016〕121号)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管理,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明年三月底,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四口五临边”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安全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二、组织领导
市住建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质安科、市安监总站、市质监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岁末年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全市开展岁末年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全市纳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二)检查重点
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基坑(槽)、边坡土方施工、临边洞口等部位、环节的预防坍塌、坠落事故措施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重点排查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
(三)检查方式
各企业要以项目为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和企业自检,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在企业和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检查,市住建局将严格落实“四不两直”检查制度,开展飞行检查。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参建各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责任落实体系,严格主体责任落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施工现场的每个岗位和人员。建设单位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投入,不得随意压缩工期,加强对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职责监督,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明确管理职责,保证检查落实。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施工现场各部位、环节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理职责。施工单位要认真实施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对所承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不能以项目自查代替企业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派出检查组对其承建的房屋市政在建工程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专项整治自查整改台账,形成闭合管理,及时消除管理盲区和死角。
(二)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严厉查处作业人员“三违”行为。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做好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组织协调,细化现场管理措施。针对对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基坑(槽)、边坡土方施工等环节危险源,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完善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对各类事故隐患要进行严密的排查,建立现场的排查整治台账,对存在的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及时整改消除,做到不安全不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核各类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方案施工和认真落整改措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旁站监理,消除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三)严肃查处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抽查力度,采取重点督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全面开展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要明确责任人、措施和整改期限,督促整改,推动检查深入开展。对不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或检查弄虚作假的相关企业和工程项目,一律严肃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区县住建局、市区二级监督机构和各企业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充分认识开展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全面抓,加强组织,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区县住建局、市区二级监督机构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对违反相关规定和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从严从重查处。大检查期间,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治重点落实不到位的,要立即责令整改或停工整改,并依法行政处罚。
(三)统筹工作,有序推进。各区县住建局、市区二级监督机构和各企业单位要认真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把本次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大检查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和重点时期社会维稳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四)巡查督办,确保落实。市住建局按照“四不两直”检查方式,采取定期不定时随机抽查方式进行飞行检查。各区县住建局、市区二级监督机构一定要敢抓敢管,敢于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敢于追究企业安全生产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渎职、失职行为,努力确保年末岁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稳定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