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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既有建筑节能宜居改造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汕住建通〔2016〕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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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既有建筑节能宜居改造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建村函〔2016〕372号)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的单位按上级文件要求直接上报省住建厅科信处,并抄送我局建筑节能管理科。

  联系人:黄东华,电话:88572050。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既有建筑节能宜居改造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建村函〔2016〕372号)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