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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汕住建通〔2016〕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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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各审图机构、各勘察、建筑设计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市〔2016〕2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自行登录sjkggyx@qq.com,密码:st123456下载《通知》中的附件1、附件2),请按《通知》要求,认真核对工程项目是否需要进行专项审查,严格把关,并按《通知》要求的程序和资料申报组织专项审查。执行中如发现技术问题,请及时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韩小雷,电话:020—87114206 、13802945532)。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