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根据《汕头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5年度汕头市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所反映的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电话:88572050,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大楼1505室(邮编:515041)。
附件:2015年度汕头市优质工程名单.doc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