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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注册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执业登记手册的通知
(汕住建通〔201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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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从2015年7月开始,省住建厅已在全省范围内运行“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这一工作平台已包含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执业情况等相关信息。因此,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我局不再办理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执业登记手册,并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作相应调整。《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的通知》(汕府建〔2010〕122号)和《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管理的通知》(汕府建通〔2003〕138号)同时废止。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月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