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传达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汕建价通[2015]8号)
浏览次数:1130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管,促进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以及《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有关规定和市住建局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的工作部署,我站将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工商注册地在我市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包括市外企业在本市注册的分支机构),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企业现有条件是否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要求。

  2、企业出具的成果文件中的格式、签章、编审人员资格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三、检查方式

  1、从10月15日起,我站将派出检查人员到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检查时间我站将提前二个工作日通知受检企业。

  2、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检查表》(附件2)的内容进行检查,并核查资质条件要求的材料原件。

  3、检查人员从受检企业今年已完成的咨询项目中抽查5份成果文件,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检查表》(附件3)的内容进行检查。

  4、现场检查之后,检查人员根据检查结果填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检查表》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检查表》,由检查人员和受检企业负责人当场签字确认。

  四、其他要求

  各企业在本通知下发后,应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自查,并做好备检资料准备工作。现场检查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档案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在场配合检查工作。

  附件:

  1.汕头市2015年专项检查企业名单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检查表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检查表

  汕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