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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华侨试验区国家示范性高中和国际学校建筑方案设计竞赛活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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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完善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以下简称“华侨试验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优化提升发展环境,彰显试验区城市新形象,突出试验区以“侨”和“文化”的特色,同时考虑延续百年名校——汕头市金山中学已有建筑风格,特举办华侨试验区国家示范性高中和国际学校建筑方案设计竞赛。现公告如下:

  一、竞赛主办单位: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和汕头市教育局

  二、竞赛组织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华侨试验区国家示范性高中和国际学校建筑方案设计竞赛活动

  四、项目规模和竞赛要求

  华侨试验区国家示范性高中和国际学校项目选址位于汕头华侨试验区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D组团,总用地面积约134.9亩。其中,104.9亩用地规划建设国家示范性高中,采用公办高中(学生内宿)办学模式,由汕头市金山中学办学,设立汕头市金山中学海湾校区。另外30亩用地规划建设国际学校。国家示范性高中与国际学校合作办学,教育资源共享。

  竞赛设计深度要求:

  (一)设计任务包括总体规划布局和建筑方案设计。

  (二)设计原则:在符合国家、省有关建设标准的前提下,以实用、安全、节约为原则,避免过度投资、浪费投资;有利于展现华侨试验区海湾门户风貌,体现和延续潮汕文化和汕头市金山中学的建筑风格。

  (三)设计深度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8]216号)中“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篇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并与要求提供的设计成果内容相对应。

  (四)设计成果包括文本文件、图形文件、展示图、电子文件等。具体要求如下:

  1、文本文件:包括方案设计总体说明、功能分析、道路交通组织及分析、环境景观设计、重要节点及区域空间布局说明、各种景观要素设计说明、建筑单体功能及布局说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内容。

  2、图形文件:(1)位置图;(2)规划总平面图、建筑总平面图;(3)道路广场、交通规划和相关分析图;(4)用地竖向规划图;(5)绿化景观规划图;(6)各建筑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及剖面图;(7)表达设计意图的鸟瞰效果图或彩色透视图、主要景观透视图等。

  五、竞赛活动报名方式

  (一)参赛人报名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赛。

  2、国内参赛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学校建筑设计或大型公建建筑的设计经验,获得过国家级、部级、省级优秀设计奖项的单位优先。

  3、境外参赛人可单独报名,应具有在国内类似的学校建筑设计或大型公建建筑设计业绩。

  4、本次竞赛接受联合体报名。组成联合体报名,需明确一个参赛人为联合体的牵头参赛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赛的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上述1、2、3点要求。联合体报名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详见附件二)。参与联合体的各参赛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赛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赛。

  (二)报名文件(以下资料以A4格式按顺序编排,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资格预审调查表》(正本,签字并加盖公章)(可到华侨试验区官方网站(http://www.swa.gov.cn或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inaguangdongbidding.com下载)。

  2、参赛人简介。

  3、参赛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境外参赛人的官方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境外竞赛人提供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6、主创设计师及主要设计人员简介和执业资格资格(职称)证书。

  7、参赛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年设计的同类项目业绩简介、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如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规模、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图纸(规划总平面图)、主要设计人员、项目完成情况(正在进行、已经完成)、项目图片(设计图或实景照片)等]。(加盖公章或签字)

  8、以联合体的形式报名参赛的应提交所有成员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合作协议”(正本,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明确牵头参赛人)。

  9、参赛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10、以上资料复印件除注明外,每页均需加盖公章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三)竞赛报名方法及时间

  1、凡符合条件愿意报名参加本次活动的参赛人,可通过特快专递方式或当面向华侨试验区管委会递交《资格预审调查表》(详见附件一,签字并加盖公章)等报名文件。

  2、报名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10月21日的上班时间(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注:特快专递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逾期抵达的报名文件概不受理。

  3、设计时间自主办方发出邀请函之日起45天(日历日)内完成。

  六、竞赛活动方式

  1、竞赛方式

  通过在媒体发布竞赛活动公告,公开接受国内外参赛人(参赛联合体)的报名,若符合参赛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5家时,所有报名单位均成为正式参赛单位。若符合参赛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超过5家时,报名截止后,主办方经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出5家报名单位作为正式参赛人,发出邀请函。对未能入选的报名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若符合参赛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不足3家时,主办方可以要求延长报名期限或重新修改发布竞赛公告。每家参赛单位限报送1个设计方案。非正式参赛人报送的设计方案将不被受理。

  2、评审方式

  本次竞赛评审包括方案符合性审查和方案评审两个阶段。评审委员会将首先对所有参赛设计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参赛设计文件的有效性。无效方案不得进入方案评审。

  方案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将对有效设计方案进行方案评审,在认真研究参赛设计文件、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以投票方式评选出最终方案的第一、二、三名优胜方案。

  3、竞赛成本补偿及奖金

  竞赛优胜方案第一名将获得竞赛成本补偿费及奖金50万元,方案修改工作完成后再另外支付30万元,合计80万元。第二名将获得竞赛成本补偿费及奖金20万元。第三名将获得竞赛成本补偿费及奖金15万元。未获奖的有效方案参赛机构,将分别获得竞赛成本补偿费5万元人民币。

  以上所有成本补偿及奖金均以人民币的方式支付,费用均含所有相关费用和税金等(联合体参赛的向联合体主体单位计发成本补偿及奖金)。所有参赛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

  竞赛成果经评审委员会评定为无效方案的参赛人(含联合体),将不能获得竞赛成本补偿及奖金。

  4、设计成果编制

  主办单位将组织第一名参赛人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充分吸纳其他竞赛方案的优点以及方案公示收集的意见建议,编制华侨试验区金山中学海湾校区和国际学校建筑方案设计方案(草案),经相关部门审查后,在《汕头日报》和华侨试验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环境艺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市政府审批。

  5、成果运用

  经批准后的建筑方案设计成果直接作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依据,由华侨试验区管委会按规定组织建筑设计公开招标。

  七、其他

  1、参赛成果的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署名权除外)。

  2、参赛方案由参赛人原创,成果中若因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参赛人须自行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纠纷、责任和后果。

  3、因参赛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给主办单位或第三方带来的损失,参赛人须承担全部赔偿和法律责任。

  4、主办单位不知道参赛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使用其送交的成果给第三方带来的损失,由参赛人承担全部赔偿和法律责任。

  5、参赛人从组织单位获得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也不得用于本次征集活动以外的任何场合。参赛人须承担因文件资料泄露等情况所带来的损失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6、本次竞赛及相关的一切文件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本次竞赛活动公告与正式发布的《竞赛文件》有不符之处,以《竞赛文件》为准,主办方拥有本次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8、所有报名文件概不退还。

  9、参加本次竞赛活动的参赛人均被视为承认本文件的所有条款。

  九、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和汕头市教育局

  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168号国瑞信息楼2楼公共事业局

  邮政编码:515041

  联系人:黄先生(86-754-88488309,13502989775)

  传真:86-754-88488300

  联系邮箱:hqsyqggsyj@126.com

  注明:传真只接收《资格预审调查表》(限4页以内,*.doc格式),其他文本文件与图形文件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