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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汕府建通[2011]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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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召开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粤建办质函[2011]389号),我局定于10月10日上午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10月10日(星期一)上午9:00开始。

  二、会议地点

  汕头市海滨路49号粤东信息大厦3楼0号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一)四川省第十三建筑有限公司、湖北省荆州城市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新阳光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作关于认真吸取较大事故教训,加强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发言;

  (二)中山、茂名、惠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关于事故发生后做好相关处置工作,以及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防范事故发生力度的发言;

  (三)省住建厅通报全省今年以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提出下一阶段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四、参加人员

  (一)各区县住建局分管负责人,安监站主要负责人(由各住建局负责通知);

  (二)部分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负责人(由局质安科电话通知);

  (三)本局有关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市安监总站主要负责人。

  五、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请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开会时请关闭移动电话,保持会场安静;

  (二)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10月8日下午4时前传真至我局质安科,传真:88571132。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