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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我省二级执业师注册管理系统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功能启用的通知汕府建通[2011]162号
浏览次数:1957现将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我省二级执业师注册管理系统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功能启用的通知》(粤建注发函)〔201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省建设执业注册中心的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二级建造师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开展此项工作过程碰到的具体问题,可致电市建筑业协会咨询,联系电话:88561829;联系人:陈祥泽。
2.关于申领二级建造师、建筑师、结构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用户账号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关于我省二级执业师注册管理系统
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功能启用的通知
粤建注发〔 2011 〕 7 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相关企业:
为提高我省建设行业注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注册审批效率、促进信息共享、规范行业管理,我中心针对我省二级建造师(含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下同)、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师的注册管理业务,开发了新的注册管理系统,并经部分市运行试用 , 现决定在近日开始启用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的功能。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师的注册管理的开始启用时间另行通知。为确保新系统的顺利启用,现就新系统启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系统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功能的启用时间: 2011 年 8 月 8 日 00 : 00 (零时零分)。
二、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须做好以下工作:
1 、各主管部门须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确定负责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
2 、敦促所属与二级建造师注册相关的企业,如未在新系统申请企业用户账号的,应尽快在新系统申请企业用户账号。具体申请办法详见《关于申领二级建造师、建筑师、结构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用户账号的通知》(粤建注函〔 2010 〕 47 号)。
3 、对于在原注册管理系统申报的注册申请,只受理系统记录的企业上报时间为 8 月 8 日 00 : 00 时之前的注册申请,此类申请须在 8 月 31 日前按原方式在原注册管理系统审查、上报系统数据及报送相应的书面材料。
4 、为确保新系统的顺利启用,我中心决定于 8 月 3 日下午 2 : 30 召开新系统启用工作会议,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选派负责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的负责人及操作人员各一人参加。会议议程半天,会议地点:广州市广园中路景泰直街 6 号建设大厦 4 楼会议室。
三、各相关企业须做好以下工作:
1 、企业在新系统申请企业用户账号后,方可在新系统办理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在新系统申报各类注册时,所提交书面材料的类别、数量要求与原来相同。
2 、与二级建造师注册相关的企业,未在新系统申请企业用户账号的,请尽快办理申请,具体申请办法详见《关于申领二级建造师、建筑师、结构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用户账号的通知》(粤建注函〔 2010 〕 47 号)。
3 、对于在原注册管理系统申报的注册申请,若在新系统启用时间(即 8 月 8 日 00 : 00 )之前由企业上报的系统数据,继续有效,企业须在 8 月 15 日之前按原方式报送相应的书面材料。在新系统启用时间之后,企业在原注册管理系统上报的系统数据无效,其书面材料亦不予受理。
4 、有效期为 2011 年 11 月 1 日或之后,需继续执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临时),需在新系统申请延续注册,每位申请人除按原要求提交相关的书面申报材料外,还须在新系统上报系统数据后,提交在新系统打印出来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份。
5 、有效期为 2011 年 10 月 31 日或之前,已申报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及所有已申报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的人员,还须在新系统填报延续注册申请并上报系统数据。系统数据的上报截止时间:对二级建造师,为其原注册有效期;对二级临时建造师,原注册有效期为 2011 年 9 月 7 日或之前的,上报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9 月 7 日,原注册有效期为 2011 年 9 月 8 日或之后的,为其原注册有效期。
6 、企业在新系统申报注册业务时的操作程序与方法,可参照新系统首页的《操作演示》(视频)。
四、其它:
1 、新系统的登录路径: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 http://www.gdzczx.com/ )——首页左侧的“二级建造、建筑、结构注册”图标——录入帐号、密码登入。
2 、各部门、各单位在新系统操作、审核、上报系统数据时如有疑问,可以下列三种方式咨询:
( 1 )业务咨询电话: 020-86375268 , QQ 咨询: 984425901 。
( 2 )所有公开性的问题,可关注“执业师之家”新浪微博: http://weibo.com/1907638317 。
( 3 )不便公开的咨询,可使用帐号、密码登录进入执业师之家网站( http://www.zys168.net ),在会员中心“我的问答”栏目中咨询问题。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关于申领二级建造师、建筑师、结构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用户账号的通知
粤建注函〔 2010 〕 47 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建设执业人员注册管理工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于近期启用新开发的“广东省二级建造师、建筑师、结构师注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届时原“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原“二级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旧系统”)将停止使用。为保证新、旧系统的顺利切换,确保各项注册工作正常进行,目前新系统已先行开通企业用户帐号注册功能,各用人单位需要及时申请新系统的企业用户帐号。现将申领企业用户帐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系统适用于全省范围内二级建造师、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事项的申报与审批,所有办理二级建造师、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的用人单位,必须及时申请新系统的企业用户账号并如实准确地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方能登录新系统进行注册申报。
二、申领企业用户账号的流程是:登记成为系统新用户—→提交企业资料,激活用户账号—→登陆系统,申请注册登记。步骤如下:
(一)登记成为系统新用户。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左边的“ 二级建造、建筑、结构注册 ”图标,进入企业注册,通过填写资料、手机验证,成功注册成为系统新用户。
(二)提交企业资料,激活用户账号。登记成为系统新用户后,须及时向我中心提交企业相关资料备案,经我中心核实无误后予以激活企业用户账号。企业用户账号激活的同时,系统将自动发送账号激活信息到企业用户通过验证的手机号码。
须提交的企业相关资料有:
(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 2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 3 )企业账户申请表(在系统内打印后法人签名、加盖公章)一份;
( 4 )企业主项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注:新设立企业暂不需要提交主项资质证书。
以上资料请邮寄或送达 :广州市广园中路景泰直街 6 号建设大厦信息部,邮政编码: 510405 ,联系人:梁翰苑,电话: 020-86585561 转 3111 。
(三)登陆系统,申请注册登记。已激活账号的企业,即可登入系统进行申请注册登记操作。
三、在申请企业用户账号时,可参照“企业用户申请账号指引”(见附件)进行操作。如有疑问,请致电技术咨询电话: 020-86585561 转 3111 ,或 QQ 咨询: 984425901 。
四、新系统个人帐号申领工作另行通知,各市建设主管部门管理帐号将由省注册中心直接发放。
五、新系统的其他功能启用时间、新旧系统切换时间另行通知。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