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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参加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的紧急通知
汕府建通[2011]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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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参加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1〕9号)的要求,我局定于6月8日下午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6月8日(星期三)下午15时开始,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汕头市海滨路49号粤东信息大厦3楼0号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收看全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

  四、参加人员

  (一)各区县住建局分管领导和有关股室负责人,质监站主要负责人(由所属住建局负责通知);

  (二)承建保障性安居住房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分管质量负责人(由负责监管的住建局负责通知);

  (三)本局有关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市房管局分管领导,市质监站主要负责人。

  请各单位于7日下午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我局质安科,联系人:黄雪慧,电话88570051,传真:88571132。

  五、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请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

  (二)开会期间,请关闭通讯工具,保持良好会场秩序。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