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