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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举办2010年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期"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汕府建通[2010]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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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建设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中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每人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72学时,才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要求,为更新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提高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将于7月初组织实施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培对象

  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课程

  《高效钢筋应用技术、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建设工程应急预案编制指导》

  三、结业待遇

  培训班结束后,将为学员发放“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并计入评审职称继续教育学时。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6月25日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大楼5楼报名处)。

  五、培训日期、地点

  (一)日期:另行通知

  (二)地点: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6楼603教室。

  六、培训费用

  每人全期费用共160元(其中培训费120元,教材资料费40元)。

  七、报名要求

  学员自行到汕头建设网“下载专区”下载《汕头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继续教育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于报名时交培训部。

  八、 联系方式

  电  话:88529931  88572087

  联系人:郑玉纯  李丹玫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