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建设局:
为加强我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继承和弘扬具有潮汕特色的建筑文化,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市〔2010〕3号)精神,请各区建设局抓紧组织对本区优秀历史建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优秀历史建筑的数量、分布、质量状况和保护状况等情况,并将调查情况汇报材料及填好《优秀历史建筑情况调查表》,于4月21日前报送我局设计城建科,以便汇总上报。
附件:印发关于加强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