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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办公室通报东莞市东城区“12∙4”施工塔吊坠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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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安办明电[2009]105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会,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2009年12月4日下午16:15时许,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街道火炼树社区台商大厦施工工地一施工塔吊发生坠落,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省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脆弱,现场管理混乱,尤其是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佟星副省长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务必强化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佟星副省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抓好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现将该起事故通报全省,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政府,尤其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有施工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施工企业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同时,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建立完善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条例》,严格执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安全准入关,坚决把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施工队伍清理出建筑市场。各地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约谈制度,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要与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约见谈话,分析事故原因和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对策措施;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要与发生事故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责任主体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切实落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

  二、突出重点,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地要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年”认真开展“三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结合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全省建设施工工程开展全面大排查。突出重点,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情况特别是安装拆卸专项方案编审、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和验收情况的检查督查;加强对高支模、深基坑、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督查;加大对无资质、超资质范围施工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落实整改,同时,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台帐,做好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见成效,遏制事故发生。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坚决依法整治,切实做到责任、方案、措施、资金、期限 “五落实”。

  三、常抓不懈,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日常监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有相关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施工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使用过程的监管,要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规定,从起重机械进工地时抓起,严把起重设备进入工地的关口,加强资质监督,确保所有进入建筑工地使用的起重机械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同时,要强化动态管理,严格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各地要加强对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遵章守纪、防范事故的能力。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培训。要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通过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事故分析会、举办安全展览、印发安全简报、通报、办安全黑板报、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等各种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讲求安全教育培训效果。大力推行 “平安卡”管理制度,切实解决施工工人安全教育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强化行业监管,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五、加大力度,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各地要切实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认真按照事故处理“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查处今年以来发生的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严肃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督促企业落实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将典型事故案例的处理情况在媒体上公布,起到“处理一起事故,教育全社会”的警示作用。

  六、依法依规,抓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全省各建设项目要严格遵循《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各项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抓好建设项目的综合监管,积极主动支持和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努力创造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新局面。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九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