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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全面开展限价商品住房需求调查和购买意向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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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9年10月19日至2010年1月19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将在全市全面开展限价商品住房需求调查和购买意向预登记工作,为此,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向媒体通报了有关情况。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供应和消费体系,科学、合理地解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一直是市委、市政府高度关切的民生问题。2006年11月,针对当时房价较快增长、中等收入群体购房压力不断增大的问题,广州市率先在全国采取“双限双竞”方式公开出让限价商品住宅用地。2007年12月,广州推出全国首个限价房项目面市销售。2008年1月,广州印发出台了《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关于2007年、2008年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对象、最高销售价格标准的公告》。2009年,调整并发布了《关于2009年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对象有关事项的通告》。根据限价房政策,限价房销售对象范围定位为具有广州市辖区户籍、家庭年税前收入20万元以下(个人申购的个人年税前收入10万元以下)、达到晚婚年龄的首次置业者(2009年调整为没有现时登记住宅产权)。

  从首个限价房项目公开销售以来,截至2009年9月,保利西子湾、万科新里程、中海金沙馨园、龙光峰景华庭等4个限价房项目共批准预售7305套限价房、已销售7290套,销售率高达99.8%。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和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房地产咨询研究中心的调研结果显示,72.81%的受访市民认为限价房对抑制市场价格有帮助; 68.92%的受访市民赞同限价房和市场联动的销售和定价机制。这表明限价房得到了市民的较高认同。通过1年多的实践和探索,广州发展限价房取得了显著成效和良好的社会反响:一是限价房对稳定全市商品住房价格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切实缓解了部分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三是为建立健全全市多层次住房梯次供应和消费体系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广州发展限价房的成效得到了国务院检查组、城乡建设部等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指出,在坚持住房分配制度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基础上发展限价房,是一项以帮助中等收入家庭满足合理购房需求的稳定的住房政策,同时也是一项灵活的调控手段,即推出限价房的力度和节奏要应市场之需而变。在房价增长过快期间,要多推、快推,在房价平稳期,则应少推、缓推、甚至不推。比如,在房地产市场泡沫风险较高、房价增长过快的2006年底至2007年,广州市集中推出了10宗限价房用地;在房地产市场逐步回落、观望气氛较浓的2008年,停止供应限价房用地。2009年房地产市场出现了全面复苏的局面,成交量明显回升,但近期部分区域也出现了房价涨幅较高的问题。根据这些楼市新动态和限价房“灵活措施”的特点,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抓紧研究限价房调控措施的节奏和力度。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强调,该局近期将在“阳光家缘”网站开展为期3个月的限价商品住房需求调查和购买意向预登记工作。新闻发言人指出,开展此项调查非常必要。通过开展需求调查和购买意向预登记工作,将全面、客观地掌握市民对限价房的需求情况,掌握限价房需求群体的住房现状、收入情况等基础信息,更加科学、合理地界定限价房的供应对象,更有针对性地规划限价房供应规模、用地布局及供应时序。从而减少政策出台的盲目性,使之更加贴近民生需要,实现限价房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呼吁广州市户籍人员踊跃参与需求调查,同时提醒市民:

  (一)本次需求调查和购买意向预登记对象范围只限于广州市市辖十区户籍人员。

  (二)为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本次预登记工作,按要求参与预登记且符合申购时广州限价房销售对象政策条件的市民,将在未来限价房面市销售时,优先于未预登记市民申购。

  (三)参与本次购买意向预登记,并不意味着必然具备未来限价房购买资格。预登记市民的购买资格尚须根据未来申购时的广州市限价房管理政策来审核确定。

  (四)为最大程度地方便市民填报信息,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预登记工作,本次预登记全部采取网上填报形式。所有预登记资料,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做好信息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并同时作为今后购买限价房时的正式申请资料。

  (五)参与购买意向预登记的市民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提供虚假信息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