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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全力打造客家特色宜居城乡 推动绿色崛起建设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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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全省建设宜居城乡工作现场会经验交流材料

建设宜居城乡 推动绿色崛起

梅州市人民政府

  打造宜居城乡、建设美好家园,是省委、省政府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梅州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省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把打造宜居城乡作为“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生态、文化、平安”名城建设,城市品位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增强。 2005 年以来,先后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佳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中国“十佳绿色环保标志城市”和广东省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选美广东 —— 我最喜爱城市”第一名等荣誉,初步形成了“山水相依,错落有致,林在城中,城在林中,和谐秀美”的宜居城市格局。

  我们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做法是:

  一、以绿色崛起理念统筹城乡规划

  近年来,我们根据梅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实施了“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构想,并把“宜居带动宜业、宜业提升宜居”作为推动绿色崛起的突破口,坚持以科学的理念抓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中的引领和调控作用。

  (一)注重城乡统筹规划。 围绕增强能力和提高辐射带动作用,重点推进全市 22 个中心镇、 35 个重点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 7 个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完成了 500 多个村庄整治规划,初步形成了中心城镇、中心镇、普通建制镇、村庄的城镇网络体系,形成以市带县、以县带镇、以镇带村的城镇化发展格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今年,我们又开展了《梅州市域城乡总体规划》,启动了《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第三次修编,专门邀请 4 家著名专业机构编制概念性规划,进一步提高修编的科学性。

  (二)注重与产业发展对接。 把推动城乡规划与打造绿色现代产业基地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生态发展区的定位,出台了产业发展鼓励、限制、淘汰三大目录,严把项目准入关。专门制定了电力、建材、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矿业、制药等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发展技术含量较高、经济效益较高、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程度较低的产业。同时,以“生态园区、工业新城” 为发展定位,建立实施了园区市县共建共享机制,各县(市、区)共同引进项目,税收永远归其所有,避免县县点火、镇镇冒烟,切实保护城乡生态环境。

  (三)注重抓好规划落实。 在规划执行过程中,我们坚持业务办公会审查、专家组审查、规委会审查的“三审查”制度,完善规划公众参与制度,推行阳光规划,避免规划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进一步完善了城乡规划实施监管的机制、体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建设工程批后管理、规划核实,强化规划的实施管理,纠正各种违反城乡规划管理的行为,确保规划全面、有效、严格实施。

  二、以“三名城”活动为抓手推进城乡建设

  把打造广东的“生态、文化、平安”名城,作为提升城市品位,建设宜居城乡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城乡建设。

  (一)大力改善宜居环境,打造生态名城。 坚持生态建设与污染防治并举,全面启动全省首个省市共建的生态文明(林业)示范点建设,大力实施森林围城、绿色通道、林分改造、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六大工程建设,不断扩大生态公益林和生态景观林面积,全市森林覆盖率达 68.6% ,城市绿化覆盖率达 43% 。全市有 2 个县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县”和“全国绿色小康县”称号, 4 个县(区)建成“省级林业生态县”。污染防治方面,加快推进全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 61% ;加强梅江、韩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切实巩固和提升梅州的生态优势,全市主要江河水质达到Ⅱ—Ⅲ级标准,城市空气质量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梅城“一江两岸”改造项目和梅州公厕管理模式获得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制定了《梅州市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广大农村深入开展创建生态镇(村)活动,至 2011 年将有 20% 左右的行政村(居)达到生态村(居)标准, 15% 左右的镇(街)达到生态镇(街)标准。

  (二)突出世界客都特色,打造文化名城。 注重加强客家文化的保护、挖掘和创新,积极开展“中国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活动,广东客家博物馆升格为“中国客家博物馆”,大型民系风情歌舞《客家意象》成功试演。出台了《梅州市保护客家古民居的若干意见》、《梅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和《关于推进客家新民居建设工作的意见》,对全市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和古树名木进行建档立卡保护。专门组织评选并积极推广具有客家特色的客家新民居设计方案,扎实推进客家新民居建设。在全省山区市中率先启动“教育强市”创建工作,与省教育厅签订了《共建山区职业教育基地工作协议书》,加快推进 4 所万人、 6 所 5000 人重点技工(职业)学校的建设,力争到 2013 年,建成全省重要的职业教育基地和劳动力资源开发示范市。

  (三)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平安名城。 一是 着力提高城市住房水平。坚持把解决低收入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扎实推进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均列入了住房保障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同时,通过加强现代化住宅小区建设,规范物业管理,市民的居住条件显著改善。至 2008 年底,我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实用面积达 28.6 平方米 ,居住环境宽敞舒适。 二是 扎实推进安全创建活动。以平安建设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平安社区”、“平安村居”、“平安企业”、“平安校园”等基层安全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平安创建覆盖面,群众社会治安满意度连续 13 年超过 90% ,今年 3 月,省综治委委托国家统计局对全省 21 个地级以上市的公众安全感进行调查,梅州以 92.7 分的成绩名列榜首。同时,通过加大对非煤矿山、交通、建筑、公共场所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整治,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三是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平远县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后,梅县、梅江区和蕉岭县先后启动,目前全市参保农民达 17 多万。实施了职工生育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困难家庭、离退休职工和其他特殊人群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开办了“书记网谈”,拓宽“民生 820 ”、“梅州民声”等民意表达渠道,从源头上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全市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三、以省市共建为契机探索宜居城乡建设新路

  今年 8 月 6 日,我市率先与省建设厅签订了共建宜居城市试点协议,这是我市建设宜居城乡、推动绿色崛起的重大机遇。我们将在省建设厅的指导下,积极实践探索,不断加强城市经营和综合管理,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综合实力。

  (一)在推动“三规合一”上探索新路。 坚持把统筹城乡一体化规划作为提升城市品位、建设宜居城乡的重要基础和导向性工作,着力推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合一”,实现有效的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当前重点是加快推进《梅州市域城乡总体规划》、《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加快编制控制性详规和景观规划,加强分区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努力形成较为完善的规划编制体系,为推动“三规合一”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在突出特色创建上探索新路。 坚持以“绿色崛起”理念整体谋划宜居城乡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彰显世界客都特色,凸现山区生态优势的宜居城乡建设有效途径。通过举办全省“宜居城市”论坛,积极吸收专家意见,提升城市规划水平。大力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建设,加紧建立农村垃圾收集处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全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污染减排、节能减排和城区环境噪声专项整治等工作。切实抓好客家古民居保护和客家新民居建设,全面铺开“梅州市生态镇村”创建活动,努力打造绿意盎然、整洁干净的生态家园。

  (三)在建立长效机制上探索新路。 围绕加快创建“三名城” ,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城市管理方法,加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宜居城乡建设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宜居城市示范带动、科学考核、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宜居城市建设的激励机制和财政政策,加大财政投入,每年规划建设一批宜居城市建设重点示范项目,并力争在项目投资决策、设施运营管理、资源优化整合、体制机制改革和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各位领导,梅州在建设宜居城乡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与各兄弟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我们将以这次全省现场会的召开为新的动力,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改革创新的思路举措,坚持城乡并进、镇村并重、建管并举,全力打造富有客家特色、生态良好、宜居宜业新城乡,为广东宜居城乡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