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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建设局创造性开展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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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韶关市建设局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抓作风、塑形象”活动的开展,以政风行风评议为契机,创新监督方式,完善预防机制,创造性地开展了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该局聘请12名具有专业知识,且思想品德好的技术人员担任监督员,对以市住房保障中心名义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各个重点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有效地防止了腐败滋生,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近日,韶关市建设局出台《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项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法》,对工程开标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程序及处理方法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该《办法》的出台,是市建设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一大机制创新。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项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法》规定,工程开标前,由项目建设单位——市住房保障中心向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的申请,如查询到投标人在此前一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取消其投标人资格,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投标人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人民检察院请求复核。同时,《办法》还对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变更进行了规定,要求对变更人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此前一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才能进行变更处理。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