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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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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9月16日下午,湛江市建筑与环境艺术专业委员会在恒逸酒店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评审会,会议由湛江市建筑与环境艺术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市城市规划局局长吕冠嵘主持,市建筑与环境艺术专业委员会各委员、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市城市规划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共27人参加会议。

  与会专家和有关部门代表对规划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认为规划方案基本符合规划条件和相关规范要求,要求规划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建筑设计方案,在体现法院庄严和公平公正特点的同时,充分考虑建筑与周围景观的协调;建筑结构、夜景照明和空调设备系统设计应符合节能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设两个出入口,其中一个设在用地东侧,此出入通道与东南角用地共用,宽度不少于10米。方案修改完善后再提交湛江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项目介绍:“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位于湛江市经济开发区乐山西路13号,北临城市主干道,南邻规划设计中的广场,建筑地上9层,地下2层。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323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982平方米,建筑密度16.9%,容积率0.71,绿地率52%。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