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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严格落实加强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和保障性住房后续监管
浏览次数:15292009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住房管理处在市国土房管局14楼2号会议室主持召开全市加强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及保障性住房后续监管工作会议,会议由王秋平副处长主持。广州市住房保障办黄信敬副主任,市住房保障办住房管理处、指导处,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分管领导与经办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指出:
一、市住房保障办从即日起将所有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和2007年12月18日以后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的申请资料送返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以下简称各区分局)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重审。
二、市住房保障办即日起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拉网式入户核查。重点核查内容:
(一)已领取租赁补贴的家庭是否将租赁补贴用于租房。
(二)处于轮候状态的住房保障家庭的申请资格是否符合条件。
(三)拉网式核查金沙洲新社区、同德小区、大塘小区和棠下小区等4个政府保障性住宅小区廉租住房违规转租、转借及经济适用住房和新社区住宅违规出租、出借等问题。此项工作由市住房保障办牵头,市国土房管局白云区分局、海珠区分局和天河区分局具体负责、各相关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小区物业公司配合。拉网式入户核查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
三、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廉租住房保障资格重审的通知》(穗住保〔2009〕77号)要求,在9月底前认真组织开展对年审和随机抽查中发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居住面积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654户家庭资格重审工作。
四、各区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对轮候期间住房、收入、家庭人员结构和婚姻状况等发生变动的申请家庭资格重新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对仍符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重新评分并调整轮候顺序。
五、会议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和保障性住房后续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要切实做好资格审核把关的回头看工作。要克服各种困难,主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各区分局应将自查自纠情况于10月15日前书面报送市住房保障办住房管理处。
(三)要严格落实加强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和保障性住房后续监管工作的各项措施。各单位要加强住房保障政策学习培训工作,确保经办人员熟悉政策规定,依法依规操作,确保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公正透明。对后续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