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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未雨绸缪 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工作
浏览次数:1391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切实解决低收入市民住房困难,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8号)和《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办法(送审稿)》的统一要求,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全面开展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工作。
一、打破旧观念,树立新思维,形成新思路。
首先,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做好这项工作,要打破旧观念,树立新思维。加强各区间的协同合作,打破本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少,没必要进行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的旧观念,着眼全市,树立统筹资源,携手做好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工作的新思维;坚持未雨绸缪,打破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无须提前计划,当年建设当年储备的旧观念,提前做好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增强全局意识,打破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无利可图,不值得重视的旧观念,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关系全市经济稳定发展的重点工程。
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工作。
目前,保障性住房用地主要从存量用地、已收回闲置土地和政府储备用地等三种渠道供应,随着存量用地的消化完毕,闲置土地受地块面积和区位等因素限制,且实际收回土地使用的难度较大,今后,保障性住房用地将侧重于通过土地储备的途径解决。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并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为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长远、有效的供应,其储备工作要切实做好。
三、市区联动,密切配合,研究探索征地补偿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思路。
结合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以及保障性住房的特殊性,探索征地补偿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思路。在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时,除了采取货币、社保和留地等补偿方式和安置途径外,还可以将保障性住房项目中的商业配套等物业,实物补偿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征地难问题。同时,探索研究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廉租住房,既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产和生活出路,又可以增加保障性住房的数量。
目前,市住房保障办就编制广州市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计划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
明确完成时间。每年9月30日前,各区将下一年度的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计划报送市住房保障办,由市住房保障办对各区上报的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规模和具体项目进行综合平衡后,拟定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计划,并作为全市土地储备计划的一部分,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明确编制依据。编制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计划的主要参考因素包括:1.结合本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数量,分析本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的需求及规模;2.本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情况;3.本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情况;4.本区3~5年拟安排的用地项目、项目位置及规模;5.本区重点工程拆迁安置项目安置房需求;6.拟选址项目的权属情况;7.对项目征地拆迁量、征地拆迁难度作分析、评估。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