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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厅长房庆方:广东省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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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6日)

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房庆方

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省建设厅党组,对省直行评团和行评办的领导和同志们到我厅检查、指导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下面,我分两部分把我省建设系统近三年来的政风行风工作和建设事业发展情况以及今年以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个汇报。

  一、全省建设系统近三年来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主要情况

  近三年来,省建设厅党组始终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推进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和建设工作队伍健康成长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政风行风建设摆到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同时研究部署、同时检查落实。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全省建设系统紧紧围绕城乡建设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结合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及一年一个主题的机关党建活动和一年一度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结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在加强和改进机关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简政放权,不断改革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推进窗口服务和政务公开,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行业监管,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确保了全省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顺利发展。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和高效率的行政机关

  培养和营造良好的机关作风,是推进各系统各部门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三年来,省建设厅机关和全省建设系统各级行政管理部门都注重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坚持以好的党风促进政风带动行风。

  1、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政策学习,增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和部署的自觉性。按照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要求,采取党组(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学习会、专家宣讲、集体讨论、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用党的十七大确立的重大战略思想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每当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召开重要会议、出台重要决策部署,我们都及时传达学习,并结合建设系统的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近两年我们还结合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提高执政水平的动力,也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奠定了良好思想基础。

  2、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自我约束能力。按照省委和省纪委的部署,我们十多年来坚持通过一年一度的“纪律教育月”活动,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深化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每一年“纪律教育月”活动,都由厅党组书记亲自动员,都有内容具体、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都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观看解剖正反面典型的电教片,都深入查找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认真抓好整改。平时,每当中央和省里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腐倡廉的规定,我们也及时组织传达学习。经过长期的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依法办事、遵章守纪的意识和自我约束的能力普遍有所增强。

  3、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新时期的新情况、新特点,采取各种形式,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注重抓好日常管理教育的同时,非常注重发挥各级政研会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上的独特作用。近几年来,特别重视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向全国建设系统道德模范、先进人物学习活动,引导和帮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推进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4、坚持不懈地加强机关管理制度建设,提高机关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2002年以来,省建设厅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先后制定完善了《广东省建设厅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的规定》、《广东省建设厅机关文明礼貌用语30句》、《广东省建设厅行政审批管理规定》、《广东省建设厅首问负责制》、《广东省建设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规定》、《广东省建设厅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广东省建设厅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广东省建设厅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等31项加强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编印了《广东省建设厅机关规章制度汇编》。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和机关工作的效率与质量,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5、坚持不懈地加强对机关工作的监督。多年来,我们通过设立厅长信箱、开通投诉电话、接受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今年初,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我们建立了机关作风监督员制度,在全省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聘请首批41名机关作风监督员,并明确规定被聘请的监督员可直接要求约见厅领导乃至厅长直接反映省建设厅机关作风问题,相关厅领导和厅长应尽快安排时间会见和听取意见,为监督员反映问题开“直通车”、走“方便门”,在全省建设系统得到了良好反响。

  此外,我们坚持从本系统各行业实际出发,积极开展文明机关、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涌现了一大批被国家、建设部、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同时,努力推进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建设,全省已有广州、深圳、佛山、惠州、江门、中山、汕头等7个市开通12319服务热线,为人民群众反映情况、咨询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供了方便,解决了大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贯彻简政放权和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电子政务建设,努力提高政务工作的效率、质量和透明度

  1、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多年来建设厅党组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机关职能、转变机关作风、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2004年,我们就专门成立省建设厅清理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认真清理行政许可事项,把厅机关行政许可事项从37项减少为22项,初步实施了简政放权。2007年8月,厅党组又按照“减量、增效、便民”的原则,提请省政府将省建设厅实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等8项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委托给地级以上市实施。黄华华省长表扬了建设厅简政放权、转变机关职能的做法,并于2008年12月22日签发了省政府第128号令,公布了《广东省建设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为此,建设厅行政许可审批的件数进一步减少,对促进机关职能的转变具有重要的意义。

  2、建立保障配套规定,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按照“管少管好”的原则,结合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颁发《关于省建设厅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明确厅机关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资料目录、办理机构等有关规定和内容,在广东建设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告。同时,为使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化,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规范化,制定《广东省建设厅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广东省建设厅机关对被许可人监督检查办法》等一批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同时,还制定和实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建设厅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责任。对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将追究其行政责任。这些制度的制定实施,有效地规范建设厅行政审批的行为。

  3、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高办事效率。主要实行两项变革:第一项是把分散受理和送达变为集中受理和送达。我厅于2005年7月18日设置对外办事窗口,实行统一受理和送达,并在网上提供行政许可申请表,供申请人下载使用。同时,取消了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类行政许可的专家审查及年度检查,简化了审批手续,减轻了许可申请人的负担。第二项是把分散的审核审批变为集中审核审批。2007年11月,建设厅在不改变厅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从相关业务处和直属单位抽调10多人成立行政服务中心,将20项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工作从6个业务处划出,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明确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和部分项目核准、备案、变更和初审上报等工作;业务处主要负责制定行业方针政策,对行政审批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这一改革措施,不仅较好地实现了审批和监管的相对分离,有利于业务处对行业建设的宏观管理,同时,也减少了审批环节,缩减了办结时间,为申请人提供了更快捷有效的服务。

  4、加强窗口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针对一些行政许可项目办理时间过长、对外办事窗口少数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的问题,特别是去年被省有关部门经过暗访曝光了有关情况之后,建设厅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举一反三查摆问题,决定把行政服务中心作为作风整顿的重点单位,把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作为作风整顿的主要内容,大力加强和改进行政服务中心特别是对外办事窗口的建设。为此,制定并实施了《广东省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整改工作方案》,从增加行政服务中心领导、调整充实窗口工作人员、增加对外办事大厅职能、合理设置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增设办事指南、提供《征求意见表》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并建立了《对外办事窗口工作岗位职责》、《对外办事窗口工作制度》、《对外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守则》、《对外办事窗口文明用语规范》等四项制度。从征求意见反馈的结果看,经过半年多来的整改,行政审批工作特别是对外办事窗口的形象有了明显的改善,前来办事的大多数基层工作人员都对建设厅行政许可工作的效率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及廉洁自律表示满意。

  5、积极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化和管理规范化。多年来,全省建设系统各级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不影响社会稳定的内容,特别是有关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都及时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和群众公开,自觉把行政工作置于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近年来,建设厅还积极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规范管理水平。经过近一年的紧张努力,基本完成了全省建设系统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法规标准信息库和行政服务平台(简称“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7月1日正式启动运行。这一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对于推进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都将产生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和行业特点,大力推进建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纪委有关的部署,建设厅党组每年都把城乡建设工作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和作出部署,并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和分工,明确牵头部门(单位)、配合部门(单位)。做到各处(室)单位任务明确,职责清楚,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牵头部门(单位)具体抓,配合部门(单位)共同抓,纪检监察部门和直属机关党委协调抓的责任体系。厅党组每年年初都研究制定全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2008年下半年,结合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精神和建设部的有关部署,再次制定了《关于加强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围绕建设系统中心工作,以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加大改革创新意识,加强制度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几年来,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查办案件和开展经常性监督,为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党员干部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比较坚实的保障。同时,我们认真贯彻省委省纪委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分工,根据工作职能和各时期的实际,着重抓住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强政策引导、工作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全省建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

  1、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不断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完善对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我们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创新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加强建筑市场的管理。2008年,会同省监察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关键环节管理的意见》,对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增加有效投标人数量、减少潜在投标人信息披露、取消财政性投资工程项目业主评委、规范最高报价的设立以及加强对中标后的监督检查,有效规范了招标投标行为,对解决围标串标等问题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组织力量开发了《广东省建筑业企业诚信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广东建设信息网为社会提供查询,并用于为政府管理服务,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有效约束机制。

  2、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机制。一是按照上级的部署,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逐一检查,全面清理,对群众投诉或举报的商品房项目及未纳入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的商品房项目进行重点检查。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以来,全省共查处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中介服务等相关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2123宗。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企业进行认真整改。二是按照建设部要求,加快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的建设。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基本建立了信用档案,并通过各级房地产信息网站进行公布,部分城市结合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将经查实并予处理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有效发挥信用档案惩戒不良行为的作用。三是大力加强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目前全省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完成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并陆续投入使用,规范预售审批、交易和产权管理,及时公布商品房信息,较好地杜绝一房多售和抵押再售,有效地保障了群众购房安全。

  3、抓好城镇饮用水安全和城乡治污保洁民心工程建设指导。组织力量对全省建制镇以上城镇供水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关于加强城镇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待省政府批准后执行。对2004年以来省治污保洁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进行跟踪监督,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了绩效评估。制定了《广东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编制指引》、《广东省农村污水处理指引》、《广东省农村垃圾处理指引》等一批政策和指引,为推进城乡治污保洁民心工程建设提供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4、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一是于2007年组织开展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对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建筑节能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对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等进行检查。全省共有4506项工程开展自查自纠,涉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审图等单位31542个,自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12769项。二是从2006年开始,为加强对建设监理活动的动态管理,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自律,规范监理行为,建立了全省监理巡查制度。2007年以来,先后对珠海、湛江、茂名、佛山、韶关、清远、广州、中山、汕头、惠州等部分市工程项目的监理活动进行巡查,通报了一批问题突出的监理企业及其监理项目,并督促整改。 2008年省建设厅会同省建设监理协会制定了我省监理行业公约,引导监理企业加强自律,促进了我省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三是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认真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主要是:建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登记和公示制度;坚持施工安全工作例会和定期检查制度;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坚持事故预警提示制度,在每年“两会”、“两节”以及雨雪冰冻、台风汛期、酷暑高温等恶劣天气条件期间,及时发出预警通知,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地加强安全管理。同时,大力推行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平安卡”管理制度,现全省持“平安卡”上岗作业人员超过75万,有效地促进了建设工程的施工生产安全工作。

  5、加大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力度。一是会同省财政厅制订了《广东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省级补助资金的补助范围、用途、资金申报、分配、下达、拨付、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二是认真督促各地级以上市抓好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年度计划的制订工作。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2006、2007年审计反映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四是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查询系统建设。目前,已完成省级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软件开发,广州、茂名、潮州、江门、佛山、汕头、珠海、湛江8个城市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查询系统,并与省级监管系统联网,较好地确保了住房公积金的安全。

  6、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管理监督。一是依据《城乡规划法》,重点开展了《广东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城乡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管理办法》、《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公示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法规和规章的研究制订工作,力求保证《城乡规划法》在全省的全面贯彻执行。二是加强各地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化。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制订《广东省城乡规划实施评估的指导意见》,对规划实施评估工作作出探索性规定。印发《广东省产业园区规划制定的指导意见(试行)》,加强产业园区规划指导,引导和推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集约节约科学发展。三是开展城乡规划监督检查。2005年以来,按照建设部的要求,省和各地相继成立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构、责任和工作重点,认真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并逐步建立起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绩效考核机制。2008年,省建设厅联合省监察厅组成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检查组,对15个城市进行了抽查。同时,积极配合省发改委等部门对我省高尔夫球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省国土厅开展我省国有土地出让权专项检查以及集约节约用地专项检查,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

  (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城乡建设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近几年,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省委、省政府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工作部署,积极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项事业的发展,推动各项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主要表现在:

  1、城乡规划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按照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要求,大力推进城乡区域规划的编制实施,组织起草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建立完善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并率先在全国制定城市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指导意见。认真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积极编制《珠三角城乡规划一体化规划》,大力实施《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加快推进珠三角大都市圈规划建设。加强城镇、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全省镇级总体规划编制覆盖率达到85.3%,271个中心镇全部完成总体规划编制;村庄规划覆盖率达34%。城市管理基础性工作得到加强,全省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在佛山市试点成功,成为全国省一级第一个统一的桥梁信息系统。

  2、房地产市场在严峻形势下实现平稳发展。认真贯彻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严格预售审批、加强预售款监管,有效防止了部分开发商由于资金链断裂导致楼盘烂尾的问题,未发生因楼盘烂尾严重损害购房群众利益造成影响恶劣事件。与此同时,积极调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有效缓解了商品住宅供过于求的局面。

  3、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效明显。省建设厅高度重视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出台实施了《关于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统计报表制度,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投入进一步加大,住房货币分配制度有效实施,全省所有市、县全部建立并实行了廉租住房制度,基本实现了全省所有城镇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并申请廉租住房租贷补贴的低保家庭应保尽保。据不完全统计,到2008年底止,全省累计对50108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其中以实物配租方式保障的19078户,保障总面积115.8万平方米,以租赁补贴方式保障的 24756户,以租金核减方式保障的 4909户,累计投入资金26.89亿元;累计建设经济适用住房658.8万平方米,共68244套,完成总投资88.76亿元。

  4、宜居城乡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全省建设系统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中关于“打造宜居城乡为载体,建设美好家园”的要求,迅速掀起建设宜居城乡的热潮,广泛开展宜居城乡建设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宜居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省建设厅代省委、省政府草拟了《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现《意见》已提请省委、省政府颁布实施),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宜居城乡的政策措施和机制保障。为配合《意见》的实施,省建设厅还制定宜居城市、城镇和村庄评价指标体系及申报评选办法,通过网络、报纸等形式开展问卷调查,在全社会营造创建宜居城乡的良好氛围。目前,宜居城乡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表现在:城乡垃圾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无害化处理率达65%;园林城市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广州、东莞、潮州市荣获了“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我省“国家园林城市”数量达13个,居全国前列;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村镇整治有效开展,各地认真贯彻全省第三次村庄整治现场会议精神,大力推广村镇建设示范点的经验,开展宜居村镇创建工作,通过省、市、县多渠道投入,全省有3000多个村庄开展了整治工作,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5、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和对口援建工作积极有序有效推进。各级建设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和支持灾区规划建设。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不仅踊跃参加各类捐款、缴纳“特殊党费”,还积极参加省建设厅组织开展的“捐建房、献爱心”活动,累计捐建房款4437.8万元。我省在全国率先抵达汶川援建活动板房,共建成过渡安置房49.4万套,建筑面积近99万平方米,保质保量完成了国家部署的援建任务。积极支援汶川重建规划,基本完成汶川县灾后恢复重建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以及六镇七乡等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破坏等级鉴定,编制汶川县城震后房屋受损状况电子地图,为灾区经济社会秩序的恢复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汶川县和四川省有关方面的高度评价。在去年的抗震救灾工作中,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发扬“特别能战斗”的精神,争分夺秒地完成各项重建工作任务,充分体现了不怕艰苦、英勇顽强、讲风格、讲奉献的良好思想道德风尚。我省建设系统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彰的抗震救灾先进集体11个(包括省建设厅)、先进个人28名(其中厅机关5名);受省表彰的抗震救灾先进集体5个(包括省建设厅)、先进个人14名(其中厅机关6名)。

  6、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06年4月以来,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建设部的决策部署,深入扎实推进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构建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三项工作,使全省建设系统干部职工普遍受到教育,思想认识得到提高,经营企业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基本上得到纠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属单位、行业协会的管理制度得到完善,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建设系统地级以上市参加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的单位共计110个,其中行政单位84个,事业单位26个,参与自查自纠总人数24597人;全省建设系统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8宗,涉案18人,涉案金额51万多元;查找出制度建设方面的漏洞以及监管手段和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498个,主动上交不正当所得28人次,上交不正当所得价值金额21万多元。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查找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得到了较好纠正,并完善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二、今年以来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简要情况

  根据省纪委、省政府纠风办的指示和省直行评办的要求,我省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于今年3月下旬开始筹备,4月正式启动。到目前,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1、研究细化评议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制定印发了《2009年广东省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开展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2、健全机构,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体系,强化对行评工作的领导。省建设厅成立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8位副厅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要由厅办公室、厅机关党委办公室、驻厅监察室以及有关业务处室的同志组成。厅直属单位和各市建设系统有关单位也同样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按要求开展工作。

  3、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4月15日上午,召开了全省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大会,传达贯彻省直行评办有关工作指导意见和要求,全面部署和启动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4、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我厅行风评议工作动态,建立全省建设系统行评信息报送制度,编印工作简报;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站开设行评工作活动专栏,在厅办公楼编制行评活动宣传栏,宣传报道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情况。 

  5、广泛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站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栏开设网上征求意见专栏,并与省直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网链接。在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办事服务大厅向前来办事的人员发放行评调查问卷,设立行风评议意见箱。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6、加强对评议对象民主评议工作的跟踪检查。及时掌握各单位行评动态,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督促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民主评议工作按计划扎实推进。

  7、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认真学习行评工作有关精神。在民主评议工作动员会后,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及时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明确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范围、内容、时间和有关要求,充分调动全体干部参与行评工作的积极性。

  8、召开专题座谈会,组织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交流开展活动的情况,研究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并请省直行评办领导到会指导。

  此外,在做好向省直行评团成员汇报建设厅的职能和近几年政风行风建设的情况准备,研究制定省建设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测评表》等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

  以上是全省建设系统近三年来的政风行风工作和建设事业发展情况以及今年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

  近几年来,我省建设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是,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与新形势发展需要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目前,我省建设事业工作面临一系列挑战,主要表现为“五个不适应”:一是城乡规划建设水平与创建宜居城乡的要求不相适应,人民群众对改善人居环境等诉求强烈。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不相适应,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覆盖面还不够广。三是房地产调控水平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不相适应,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服务、管理和预警机制亟需完善。四是农村规划建设滞后与城镇化进程加快发展不相适应,大部分农村规划建设仍处于较低水平,公用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发展滞后。五是建设管理自身工作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要求不相适应,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仍需加强。我们决心以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切实加强和改进各级机关的作风建设。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抢抓机遇,奋发进取,努力搞好城乡建设事业。二是始终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的精神,进一步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把政务公开引向深入,不断提升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三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贯穿于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渗透到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各项工作的各个方面,促进全省建设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各位领导、同志们,在省直行评团和省直行评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将以对省委省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后面各个阶段的工作,确保今年我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好成效。

  我的汇报就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