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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建筑节能工作将纳入法制化轨道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浏览次数:1356昨天(5月25日)下午,珠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钟世坚主持召开七届10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珠海市建筑节能办法(草案)》(简称《办法》)。会议指出,建筑节能是一项关系全市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创科学发展示范市目标实现的重大工作,各部门要以更新的思维、更严格的要求和更好的服务实施《办法》,强化监管,推动全市建筑节能工作。
会议指出,加强建筑节能对于缓解能源紧缺现状,改善居住环境,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珠海市建筑节能工作目前与国家要求尚有差距。《珠海市建筑节能办法(草案)》从建设与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出台后将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将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据了解,《办法》规定发改、规划、建设等部门应在相关审批环节把好建筑节能审查关,并明确了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建设过程中各方主体的义务,以保证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
会议要求,市法制局和建设局要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按照有关程序尽快以政府规章的形式颁布实施,为全市做好建筑节能工作提供法律支持。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市实际,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和宣传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特别是做好有关建筑节能项目的试点示范工作,以点带面,加快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摘自:粵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