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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2008年汕头市建筑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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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汕头市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陆志荣等98位同志获得工程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向汕头市人事局职称科、汕头市建设局职改办、市建设局纪检监察部门或申报人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投诉以书面形式,单位投诉要加盖公章,个人投诉要署上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投诉部门、联系电话和地址:

  汕头市人事局职称科:

  联系电话:88179812

  地 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911室(邮政编码:515041)

  汕头市建设局职改办:

  联系电话:88562181

  地 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8楼1802室(邮政编码:515041)

  汕头市建设局监察室:

  联系电话:88567119

  地 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8楼1805室(邮政编码:515041)

  附:2008年汕头市建筑专业工程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