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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参加全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电视电话会议暨召开全市第四季度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的紧急通知汕府建通[2008]161号
浏览次数:3650各有关单位:
我局定于11月13日组织全市有关单位参加全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并召开全市第四季度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8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3:00。
二、会议地点
汕头市海滨路49号粤东信息大厦3楼0号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收听收看全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实况;
2、召开全市第四季度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市下一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四、参加人员
(一)各区(含高新区、保税区)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市、区各质监站、安监站站长;
(二)部分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另行通知);
(三)天华美地、天河国际公寓、富味二期厂房D座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五、其他事项
(一)我局11月10日下发的《关于召开全市第四季度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的通知》(汕府建通[2008]160号)同时取消。
(二)参会人员请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
(三)开会时,请关闭移动电话,保持会场安静。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