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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通知汕府建通[2008]152号
浏览次数:1293各区县建设局,高新区、保税区建设局: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通知》(粤建设字〔2008〕9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同时,按要求抓紧开展对本辖区内的重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抗震性能普查与鉴定工作,认真填写《既有建筑抗震性能普查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于2008年11月15日前报送我局,以汇总上报省建设厅。
联系电话:0754-88572029;联系人:邱红、张煜;
传真号码:0754-88566316;电子邮箱:sjk@stjs.gov.cn;
地址:汕头市中山东路213号。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通知(粤建设字〔2008〕93号)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