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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批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薄浆干砌自保温墙体构造》为广东省建筑标准设计的公告
汕府建通[2008]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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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各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批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薄浆干砌自保温墙体构造>为广东省建筑标准设计的公告》(粤建公告〔2008〕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批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薄浆干砌自保温墙体构造》为广东省建筑标准设计的公告(粤建公告〔2008〕12号)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