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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8年广东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
汕府建通[2008]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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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市质监站、施工图审查机构,市直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8年广东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建科函[2008]28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区县建设局应按《通知》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和设计单位要对2007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民用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全面自查;检查内容主要是施工图设计阶段执行节能标准情况;

  三、市质监站及施工、监理企业要对2007年1月1日以来报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在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情况以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贯彻实施情况;

  四、各区县建设局、市质监站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将建筑节能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连同属于检查范围的全部项目清单(包括进度情况),于9月24日前报送我局建管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jgk@stjs.gov.cn;

  五、检查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08年广东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建科函[2008]287号)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