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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2008年度汕头市建筑施工企业优秀工法评选工作的通知
汕建协字[200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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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工法是建筑施工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建筑施工工法,对促进企业进行技术积累和技术跟踪,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具有重大意义。根据汕头市建设局《关于积极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工法开发评审工作的通知》(汕府建通[2004]28号)精神,我会决定在2008年9月开展2008年度汕头市建筑施工企业优秀工法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08年9月29日至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直接将申报资料报送汕头市建筑业协会。

  三、申报条件

   (一)经过工程实际应用,并证明是属于技术先进,符合节能环保要求,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附证明材料),具有较大的使用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

   (二)编写内容齐全,图文并茂,文字表达清晰,能有效指导施工。

  四、申报资料

  (一)《汕头市工法评选申报书》;

  (二)企业工法批准文件;

  (三)全套工法资料(按《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的要求编写,工法编写内容依据《国家级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执行。);

  (四)工程应用证明(由监理单位或业主出具);

  (五)经济、社会效益证明;

  (六)关键技术鉴定证明;

  (七)关键技术获科研成果奖励证明。

  申报资料统一用A4纸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式五份。  

  五、表彰办法

  我会将根据申报情况,评选出2008年度汕头市建筑施工企业优秀工法,报市建设局核准,并给予通报表彰,同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工法。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大楼1901室。

  联系人:杨俊亮

  联系电话:88561829

  传真:88542044

  附:《汕头市工法评选申报书》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