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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汕府建通[2008]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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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市安监总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现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汕府办传[2008]13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用电的防火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奥运期间消防安全。

  附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汕府办传[2008]138号)

二〇〇八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