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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召开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电视电话会议
浏览次数:11502007年12月26日,建设部召开全国《城乡规划法》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对会议作了重要指示。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为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全面加强与推进城乡规划管理,部署贯彻实施工作。
会议由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主持。建设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姜伟新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广东省建设厅、河北省保定市和浙江省绍兴县的负责同志做了典型发言,分别介绍了本地区开展学习贯彻《城乡规划法》的有关情况和经验。
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对各级政府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这是我国城乡建设领域的一件大事,对城乡规划工作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性,增强城乡规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实施《城乡规划法》为契机,统筹城乡规划管理,提高规划制定的科学性、严肃性,扩大行政公开和公众参与,强化监督检查,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城乡规划工作,为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作出更大的贡献!
建设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姜伟新代表建设部对如何宣传贯彻好《城乡规划法》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他在讲话中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曾培炎副总理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要求各级政府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政府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以实施《城乡规划法》为契机,明确法律责任、健全体制、完善机制,全面推进城乡规划工作。并就近期开展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最后,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强调,这次会议是对全国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工作进行的一次总动员和部署,希望各级政府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抓紧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和要求,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加强宣传、统一部署,深入研究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具体办法,采取得力措施,保证贯彻执行,全面推进城乡规划水平的提高。
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设主会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市(县)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分会场。出席会议的还有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纪检组组长姚兵、原建设部副部长赵宝江,发改委、国土资源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中国民航总局、国家文物局、中国地震局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和北京市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其他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部门的领导及同志3万余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