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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开通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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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输入企业名称,即可立即查询该企业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建筑市场的信用状况。12月7日,建设部召开了“长三角区域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启用会议”,宣布备受关注的长三角区域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正式开通启用。同时还透露,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将在年内完成数据的初步采集工作,预计将于2008年1月正式启用。

  党中央、国务院对信用体系建设非常重视。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今年3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完善行业信用记录,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是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近年来,建设部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下了不少功夫,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建设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同年11月,在江苏南京组织召开了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研讨会,确定上海、江苏和浙江为试点省市,要求三地加快推动长三角区域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经过两年的努力,长三角区域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已建设成功,实现了不良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上传和发布,标志着长三角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第一阶段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接下来,长三角区域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将进入第二阶段。2008年,将以两省一市建筑各类企业信用手册为基础,对手册实行数字化管理,并利用互联网络、智能卡等方式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互认、互用。该平台建设的第三阶段目标是:2009年,两省一市在建立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实现信用信息实时共享和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的全覆盖。长三角区域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建成和投用,创造出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在抓好长三角试点工作的同时,2006年建设部又启动了环渤海区域试点工作,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的石家庄、山东的济南和青岛、辽宁的沈阳、大连等有关省市,使得两大区域形成了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的态势。与此同时,全国其他地方的工作也取得较大进展。安徽、湖南、湖北、河南、广西、四川、吉林等地在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方面,都做了积极的尝试,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奖惩机制等方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会上,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王素卿说,区域试点和地方探索为在推动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及早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现在,全面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时机已经成熟。为响应地方的建议和行业的呼声,今年1月建设部出台了《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发布了《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目前,建设部正在构建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11月5日,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的通知》,年底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将正式启用,统一对外发布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信息。这意味着以信用信息平台的建立为突破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进入了实质性工作阶段。 

  谈到如何做好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时,王素卿要求,两大区域试点工作要继续加大推进力度。同时,为切实做好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启动后信息数据充实的工作,当前,各地要认真做好诚信信息报送工作,并认真做好不良行为信息的公布和应用。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地搞好本地区的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以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听取了长江三角洲区域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工作报告,并对长三角区域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相关功能进行了演示。上海、浙江、江苏和北京等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还分别介绍了本地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情况。 

  上海、江苏、浙江、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和辽宁等长三角和环渤海试点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长三角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平台小组、标准起草小组、法规起草小组全体成员和其他省市的代表及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