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市政府[汕府(2000)123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建筑业劳保费收取、拨付和调剂的管理。经研究,对汕头市建筑施工劳保费统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作如下调整:
组 长:王德声
副 组 长:杨鮀生 郑木山
成 员:蓝 宇 李刚玲 谢楚胜
办公室主任:郑祥坚
办公室副主任:张 雁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