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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汕头市建筑施工劳保费统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调整的通知
汕府建[2007]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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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市政府[汕府(2000)123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建筑业劳保费收取、拨付和调剂的管理。经研究,对汕头市建筑施工劳保费统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作如下调整:

  组   长:王德声

  副 组 长:杨鮀生 郑木山

  成   员:蓝 宇 李刚玲 谢楚胜

  办公室主任:郑祥坚

  办公室副主任:张 雁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