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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做好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合格证书延期申办工作的通知汕建协字[2007]22号
浏览次数:3916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安字[2007]91号)和市建设局下发的汕府建[2007]18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办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的时间安排
1、市直企业报送资料的时间:2007年11月20~23日。
2、各区县属下企业报送资料的时间:2007年11月26~30日。
二、无需重新考核的“三类”人员申请延期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1、“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延期申请表一份。
2、根据《实施细则》第六条要求,提供接受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有效证明资料(须载明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学时及培训通知文号)
3、“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岗位卡。
请各企业将上述申请资料统一装入文件袋(封面注明申请单位),并填写《有效期内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汇总表》(可直接在汕头建设网:http://www.stjs.org.cn下载),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市建筑业协会邮址:jzyxh@ stjs.gov.cn。市直企业将申请资料直接送市建筑业协会,各区县属下企业的申请资料,请各区县建设局汇总后送市建筑业协会。
三、需重新考核的“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申请按《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办理。
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办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圆满完成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延期申报工作。联系人:杨俊亮;联系电话:8572007。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