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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做好汕头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人员续聘工作的通知
汕建协字[2007]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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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库自组建以来,为协会开展“双向服务”提供了智力支持,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由于专家聘期将满,根据《关于成立汕头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的决定》(汕建协字[2003]8号)的有关精神,协会决定办理专家的续聘工作,同时为充实专家库,继续向各会员单位及社会征聘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人才作为专家库的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的续聘工作

  办理时间:2007年11月20至30日。

  请汕头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人员持专家聘书到我会办理。

  二、征聘专家工作

  (一)征聘条件

  1、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责任心强,热心协会工作。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大专以上学历。

  3、从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8年以上,熟悉建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

  4、具有丰富的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经验,以及较高的政策水平。

  (二)申请程序

  申请人须填写《汕头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人员推荐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协会专家委员会初审、协会常务理事会核准后,报市建设局备案,由协会办理聘任手续。

  (三)申报时间

  申请人填写《汕头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人员推荐表》后,连同1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2007年11月30日前送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吴汉明、杜海荣 联系电话:8572007  传真:8542044

  附件:《汕头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人员推荐表》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九日